(1)詞在句子中充當句法成分的能力,即詞的位置。詞的語法功能首先表現在能不能單獨充當句法成分,能充當什麽句法成分。
漢語中的大多數詞可以單獨充當句法成分。實詞可以充當句法成分(實詞是指具有詞匯意義和語法意義,可以充當句法成分的詞;沒有詞匯意義,只有語法意義,不能充當句法成分的詞叫虛詞,但不同種類的詞會充當不同的句法成分。比如名詞主要做主語和賓語(包括中心語),也可以做定語,但不能做補語,壹般不做謂語和狀語。動詞主要用作謂語(包括動詞和中心語),大部分可以帶賓語,有時也可以充當其他句法成分,但壹般是有條件的。形容詞常作定語和謂語(包括中心語),但沒有帶賓語的能力。它們還可以充當狀語、補語,甚至主語和賓語(包括頭部)。副詞主要做狀語,少數也可以做補語,但不能做其他句法成分。
實詞既有詞匯意義,也有語法意義。其他不能單獨充當句法成分的詞,如把、從、和、呃、如果、偶、了、的、莫、啊等,統稱為虛詞。虛詞壹般沒有詞匯意義,只有語法意義。
需要指出的是,客觀世界的語言現象是非常復雜的。這本書說實詞可以充當句法成分,虛詞不行。實詞既有詞匯意義,也有語法意義,虛詞只有語法意義,只是泛泛而談。每壹個具體詞類的實現都不是那麽簡單。副詞更突出。因為漢語副詞本身比較復雜,有的意義比較模糊,有的意義比較現實,有的可以單獨使用,有的不能單獨使用。根據不同的標準,副詞分為實詞或虛詞是合理的,也有壹定的困難。例如,副詞“很”、“在”、“就”、“有”、“葉燦”都可以充當句法成分,但它們沒有詞匯意義,只有語法意義。
總之,現代漢語副詞是壹種介於虛構和事實之間的詞。目前中學實行的“系統總結”,壹些教材、語法書和大部分虛詞詞典把副詞歸為虛詞,而我們的教材從基本句法功能上把副詞歸為實詞,這是權宜之計。此外,名詞中的方位詞和動詞中的趨向動詞,就其意義和句法功能而言,實際上已經並正在語法化過程中,也是介於虛構和事實之間的兩類詞。這本書仍然把它們分別留在名詞和動詞中作為補充範疇。壹方面認為這兩類詞本身仍然保留實詞的功能和用法,另壹方面也是為了與通行的語法體系保持壹致。
漢語中還有兩種特殊詞類:擬聲詞和感嘆詞。象聲詞和感嘆詞主要用於模擬自然界的各種聲音或人類無意識的聲音。普通詞,無論是實詞還是虛詞,都有能指(音)、所指(意)和內容(指)三個方面,而擬聲詞和感嘆詞沒有特定的意義,只能模擬某種聲音。在功能上,擬聲詞和感嘆詞往往充當句子成分,尤其是獨立成分,很少作為句法成分與句子的其他成分發生關系。象聲詞和感嘆詞有時可以充當句法成分。例如:
北風呼嘯,大雪紛飛。(狀語)
他哼了壹聲,頭也不回地走了。(謂語)
電話裏只聽到(妳好)的聲音。(定語)
正是因為擬聲詞和感嘆詞不表達特定的意義,所以很多語法書把它們歸為虛詞。正是因為大部分擬聲詞和感嘆詞可以充當句法成分,所以壹些語法書把這兩類詞歸為實詞。這兩類特殊詞其實很難歸為虛詞或實詞,因為它們和虛詞、實詞區別不大,應該分開處理,算作特殊詞類。
(2)實詞和另壹類實詞的組合能力。實詞中各種詞的區別主要表現在詞的組合能力上。哪些詞可以和哪些詞組合,哪些詞不能和哪些詞組合,如何組合,組合後發生什麽樣的關系等等。,都是區分各種實詞的重要標準。比如現代漢語中有壹類詞,前面只能是數量短語,不能和“不”之類的副詞組合。比如“校”可以說是“三校”但不是“無校”或“最校”;另壹類詞可以被大多數副詞修飾,但壹般不能在“很”之前,同時可以形成“有而無a”的格式。比如“學”可以說是“不學”或“學而不學”,不能說是“學得非常多”;另壹類詞前面可以加“不”,也可以和“很”等程度副詞組合,但壹般不能形成“a不帶a”的格式如“很大”,可以說“不大”、“很大”,但不要說“很大不大”根據詞的組合能力的差異或區別,我們可以把上述三類詞分為名詞、動詞、形容詞。
(3)虛詞依附於實詞和短語的能力。虛詞的語法功能在於它們與實詞或短語的關系。它們能與什麽內容詞或短語組合,如何組合,代表什麽樣的附加意義,都是區分各種虛詞的重要標準。因此,詞語搭配後與其對應的語法意義之間的關系是劃分虛詞的主要依據。例如:
從,到,到,到
什麽,什麽,什麽,什麽
這兩組詞都不能充當句法成分,主要表達語法意義。兩者的區別在於,第壹組的詞總是放在名詞或名詞短語之前,形成壹個語法單位來限制或修飾後面的成分,既可以形成正式的中國式部首短語,也可以形成確定的中國式部首短語。如:《從肇慶來》、《向粉絲揮手》、《呼喚小姑娘》、《對客客氣氣》、《面朝東陽臺》;而第二組詞總是放在句末或句中停頓處,表示語氣或聲調,如:
妳來嗎?為什麽不努力學習?動手吧。妳只是不相信邪惡。
我們可以根據這些詞在句子中的語法功能或語法意義對它們進行分類。第壹組能與名詞、代詞或某些短語構成短語,在動詞、形容詞前甚至句首作狀語,表示時間、地點或對象等語法意義的詞,歸類為介詞。第二組總是放在句末或句中停頓表示語氣或語氣的詞,歸類為語氣詞;還有壹些詞的作用主要在於連詞和詞、詞和短語、短語和短語、句子和句子或句子和句群。將只能依附於某些詞、短語、句子,表達結構、動態或語氣等語法意義的詞歸類為助詞;像這樣的詞統稱為虛詞。
詞形分為兩種:壹是指重疊:動詞、形容詞等不同的重疊形式。,還能表現出動詞、形容詞等不同詞類的壹些形態變化。例如:
ABAB和AABB是動詞和形容詞形態和語法意義不同的形態變化;
看-看-觀察-觀察-學習-學習(動詞)
高-高和快樂-快樂和幹凈-幹凈(形容詞)
但是,並不是所有的詞或者同類的詞太多都有這種重疊的特點,使用時也不壹定要重疊。總之,詞的形態變化在漢語中並不豐富,在詞性劃分的標準上是次要的。
雙指構詞,在漢語中,主要指某些詞的構詞特點。比如有的詞前面是壹個實語素,後面是壹個虛語素——意義非常虛的詞綴,壹般表現某壹類詞的語法特征:名詞是後綴,如子(如表)、頭(如石)、著(如記者);後綴“華”(如“美化”、“綠化”)是動詞;後綴重疊:燦燦(如金燦燦)、騰騰(如熱緩)、旺旺(如淚汪汪)、西西(如咧著嘴笑)是形容詞。當然也可以加前綴如“A”(如“阿聲”)、“老”(如“老師”)、“可”(如“可愛”),或者加中綴如“李”(“稀裏糊塗”、“麻利邋遢”),加什麽樣的詞綴,加在什麽地方,都可以視為。然而,在整個漢語詞匯中,具有構詞法特征的詞卻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