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初的盟約觀念出現在夏朝,盛行於春秋戰國時期。其內容多為諸侯國之間的相互“約定”或祈福時與神靈的約定,主要刻在龜甲、玉石上或寫在金帛上。西方最初的聖約概念出現在《聖經·創世紀》中,神與亞當夏娃立約。
“約定”這個詞第壹次明確出現在《創世紀》中,洪水退去的時候,上帝與挪亞訂立了壹個約定,用彩虹標記了這塊土地,這就是著名的“彩虹約定”。此後,聖經中多次出現神強調他與人的約,以及他對約的遵守。這可以說是西方“契約”觀念的萌芽。
西方社會至今非常重視“契約”和“契約”,這也是受《聖經》的影響。契約精神是西方文明社會的主流精神。“契約”壹詞源於拉丁語,原意是交易,其本質是壹種契約自由的概念。
契約精神的歷史淵源;
契約精神在西方有著悠久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古希臘。亞裏士多德的思想對後世的契約理論影響深遠。亞裏士多德對倫理學中正義的論述包含著豐富的契約思想,亞裏士多德提出了交換正義的概念。交換正義是人們交易的行為準則。
損人不利己是交換正義的基本原則,現代契約精神源於自願交易理論。等價交換原則和慷慨理論,在合適的時間,合適的數量,把財產給合適的對象,信守承諾。古羅馬法學家蓋烏斯將債務分為契約和私權兩大類。
在此基礎上,托馬斯·阿奎那在此理論基礎上提出了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的劃分。阿奎那不僅試圖解釋信守諾言是壹種美德,還解釋了何時信守諾言。契約正義和誠實信用原則在當代契約理論中的再現,可見亞裏士多德和阿奎那契約理論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