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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黃帝精神

簡單點說就是“創造,奉獻,團結”

“黃帝精神”,至少擁有三層“特殊涵義”:①總體。高居任何“個人”之上,專指中華民族總體精神。②壹脈。隸屬歷史範疇,壹脈縱貫古今,因時而就,集時以成。③本源。交*“中華民族精神(習稱‘民族精神’)”之本源。三“義”構成了“黃帝”卓然獨特的思想風範。

那麽,講“黃帝精神”,何不尊以逕稱“黃帝思想”呢?這是因為“精神”與“思想”,雖然均指人的意識活動的“結果”,非常近義(有時同義),但畢竟並非“等”義。其區別,至少在於:前者乃思維行為,而後者則多指生發其中之“結果”;前者多指外在“活動、狀態”,而後者則側重內蘊“旨義”;前者多同(通)“實踐”,而後者則多以“ 理論”現形。從“語用學”觀之,“精神”與“思想”兩詞詞義,其實並無“尊”位等級之分。更何況,“黃帝”乃史前形象,講“黃帝精神”,旨在傳承其經久不衰、隨時益盛的風骨神韻,實難(也無須)總結、沿襲其“理論”遺產,論以“精神”更切!

中國文化學界,將中國文化基本精神的主體內容,概括為“天人合壹、以人為本、剛毅有為、貴和尚中”;將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概括為“仁愛孝悌、謙和好禮、誠信知報、精忠愛國、克己奉公、修己慎獨、見利思義、勤儉廉正、篤實寬厚、勇毅力行”;將中國文化基本精神的功能,概括為“民族凝聚功能、精神激勵功能、價值整合功能”24。筆者在教學中,將中國傳統文化精神之“本”,爬疏作四:以人為本、以德為本、以民為本、以農為本。……應該說,這些理論概括,都是對“中華民族精神”的不同側面的析解。那麽,它們和“黃帝精神”又是什麽關系呢?能否說,它們的綜合或總和,就是“黃帝精神”呢?答案應是否定的。

須知,文化學界的種種概括,針對的是作為文化主體泛泛之“人”之“文”化特征;而“黃帝精神”,主要著眼於赫赫之“帝”之“史”——中華文明的偉大締造者“黃帝”及其“史”化特征。兩者區別於著眼點,而非包含量。“黃帝精神” 著眼“總體、壹脈、本源”之“史”,總結的是非同常人之“始祖人”。它與單側面“精神”的局部概括,有重疊或交*,但斷難等同或被取代;它與古今各側面“ 精神”的總體概括——“中華民族精神”,乃源、流之分:它著眼於“源”;“中華民族精神”流於它,且發展、豐富於它,是後世各族子孫對其賡續不輟、發揚光大的精神成果之總和(待另專論,茲略)。“黃帝精神”就是“黃帝精神”!它是壹個卓然獨立的專有文化概念。

筆者以為,學術意義上的“黃帝精神”,應是:作為人文初祖的“黃帝”,在其肇造中華文明的漫長歲月裏,表現出來的容、實、創、持人文精神。具體言之,它有如下四大特征——

壹曰“容”。“黃帝精神” 之“容”,非同壹般,廣涵從“和與合”出發的包容、兼容、寬容多義。“幼年”黃帝生息於青甘高原;“成年”黃帝東漸中原,開發大河沃野,努力“修德振兵 ”,名揚新石器時代。經敗炎帝、殺蚩尤等無數征戰,黃帝最終壹統中原,改變了中原各氏族部落漫無統紀的紛亂狀態。四方部落爭往歸之,“鹹尊軒轅為天子” 25。尤應稱道的是:黃帝大度能“容”,恩威兼濟,征戰中,大搞“統壹戰線”,既調動胞族諸部,更聯合神農、西羌、東夷,以及有媯氏等壹切可用之力;征戰後,則廣“容”我、友、敵眾多部落,特別安撫歸附其下之各氏族部落,甚至力排本族眾議,不惜改變少典氏固有“熊”圖騰,崇尚“龍蛇”圖騰。本義“雜色 ”之“龍”,組詞能力極強,以其打頭之詞語,僅《漢語大詞典》即達754個;至於“跑龍套、壹條龍、成龍配套、車水馬龍”等,則徑直義涵“聚零為整”。黃帝取“龍”之“雜”,更見於行:征戰前、後,均未停止向各氏族部落學習交流生產、生活之道。如,受蚩尤啟發,“采首山銅,鑄鼎荊山下”,26趕上並超越蚩尤煉銅術;向東夷傳授農耕,與之並肩互補,日益融合。大體可以講:黃帝往下繁衍,而為夏周;殷人(商族)自稱祖先為玄鳥,還有以鳥為圖騰的有虞氏(舜),當屬東夷後裔。黃帝漸融東夷,久而孕育壹個新的更為龐大、強大的族群——夷夏。夷夏即華夏,主要包容夷、夏兩族,自然亦包容此前所陸續融合的眾多氏族部落。總之,“黃帝”的非凡氣度,以千“容”萬包之閎,而顯消銅化鐵之概。

二曰“實”。“黃帝精神” 之“實”,義蘊現實、篤實、踏實等方面。《史記》未將“黃帝”列入“三皇”,而作“五帝”之首,竊以為,其至要原因,即在黃帝擁有他“帝”(更別講諸“皇 ”)所無之“實”。黃帝已遠離傳說“虛幻”,而為實實在在之“人王”。“黃帝”直面紛亂現實,奮起兼並群雄,壹統中原;之後,仍立足現實,全力指揮後妃及賢能,解決部眾衣食住行生活大計——制絲、績麻制衣以禦寒;植五谷27、養禽畜以充饑;作杵臼、斧竈、沙甑以司熟食28;建房舍、營殯葬,以棄野居、無葬29;制大輅(車)以為法駕;化弧刳木為舟,以濟大川30……所思所念、所作所為,盡皆面對“實”際、腳踏“實”地、著眼“實”用、篤求 “實”惠,不浮躁,不弄虛,始終以“實”為律己準繩、治世根本。

三曰“創”。“黃帝精神” 之“創”,由勇創、先創、獨創組成三維立面。孫中山贊黃帝“中華開國”之“開”,即“創立”之謂。黃帝“開國”,以“創”為本,“創”在開勇決、開先河、開獨到。面對中原氏族部落漫無統紀,紛亂不堪,黃帝“從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心通道,未嘗寧居”,勇決兼並群雄,壹統天下,將“四海之內,分為方國” 31,首“開”畫野分州、經土設井、立步制畝之“建國”先河32;同時,竭力倡導並躬行科學技術發明、文化藝術研創,諸如:研造軍用指南車,同風後研兵法33,命榮猿鑄十二鐘,命羲和、常儀、臾區研觀天象,命史官倉頡造字34,命伶倫造律呂,命大容作鹹池之樂,命隸首興算數,命容成定歷法35,命大橈探五行、作甲子,與歧伯研作《內經》36,命巫彭、桐君處方藥,命俞跗、雷公究息脈37,命巫彭、桐君處方藥,……從天到地、從武到文、從虛到實、從微到巨,事事、處處“敢天下先”,創天下“獨”。其勇決作為、先驅氣概、獨到匠心,皆堪言“創”史之最。

四曰“持”。“黃帝精神” 之“持”,旨在“力持”,表現為持正、持重、持久。黃帝“順天地之紀”,“持”平正之心,“置左右大監,監於方國”38,設置官職、巡視四方,首開民不懷私、官不習偽、市不虛價、城郭不閉,風雨應時而來,“凡日月普照之下,均為黃帝之民”的“極治”39。黃帝分建眾子,控制方國,正如《史記》所言 “黃帝二十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並非凡其子盡皆“得姓”,而是準繩在握、持重老成。《春秋·命歷序》說黃帝“傳十世,二千五百二十歲”。據考,“自裴李崗文化至‘中華開國’,黃帝的創業史當長達兩千年”。40歲月漫長,世系多變,而其“開國”之誌、之為,卻賡續不輟,“持久”不渝。黃帝的“開國” 偉業,廣及上述立國鴻圖及大量劃時代發明、創造,斷難壹氣呵成,*的是長積時日,鍥而不舍,“持”之以恒。

本文所以如上歸納,原因有二:第壹,四“征”形成並縱貫黃帝“開國”兩千余年全過程,早已成熟為堪稱完整的“精神體系”;第二,四“征”的作用與影響,非止於“開國”黃帝時代,還悠悠賡續於後黃帝世代子孫。其生命力、認同感,毋庸置疑。內蘊四“征”的“黃帝精神”,壹脈傳承五千年,已被中華民族奉為至尊精神文化遺產。

復歸“精神”的裏程碑大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