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類義詞的性質
類義詞是指反映同類概念、表示同類意義的詞。例如:
夏朝 商朝 周朝 秦朝 漢朝(表朝代)
紅 黃 藍 綠 灰 黑 紫(表顏色)
煮 炒 燉 蒸 炸 燴 煎(表烹調方法)
蛙泳 仰泳 蝶泳 自由泳(表遊泳姿勢)
說明:(1)詞與詞之間的類義關系,是就詞的某壹義位來說的。多義詞有若幹不同的義位,就可以與不同的詞構成類義關系。例如,“打”可以與“拍、摸、搔”等構成類義關系;也可與“罵”構成類義關系。
(2)詞與詞的類義關系,有的比較密切,有的比較疏遠。例如,“父親”和“母親”,只有壹個語素不同,是關系比較密切的類義詞。而“母親”和“阿姨”則屬於關系比較疏遠的類義詞。
(3)類義詞必須是表示同類概念、屬於同壹語義範疇的詞。“臉、紅、笑、腫”等詞,不屬於同壹語義範疇,不是類義詞。
2.類義詞的作用
掌握類義詞的***同語義有助於準確理解詞義;同時,還可以用來構成對偶句。例如:
兩個黃鸝鳴翠柳,壹行白鷺上青天;
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裏船。(杜甫《絕句四首》之壹)
詩中兩個對偶句都是利用類義詞來構成的: “兩個”和“壹行”、“千秋”和“萬裏”都是“數量”相對,“黃鸝”和“白鷺”是鳥類相對,“黃”和“白”、“翠”和“青”是顏色相對,“鳴”和“上”、“含”和“泊”是動作相對,“柳”和“天”、“雪”和“船”是物名相對,“門”和“窗”同屬於“宮室”壹類相對,“西嶺”和“東吳”同屬於地名相對。全詩對仗工整自然,充分顯示了類義詞在表達上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