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誤導營銷宣傳。信息發布者通過網站、論壇、視頻直播、社交平臺、電子商務等網絡渠道發布金融代理人維權誤導信息,維權內容明顯超出金融服務協議賦予消費者的經濟補償權利。這些維權信息內容的典型關鍵詞通常包括:專業防催收逾期鏟代理免除債務追回證券期貨投資損失或咨詢服務費、全額免息、全額提前退保、征信修復、洗白等。
2.虛構、隱瞞或不真實披露機構維權相關信息。比如冒充律師或者法律工作者,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身份、註冊地、住址等信息。、無代理權限、具體代理權限不明確或代理權限不明確等。
3.虛構或誇大宣傳代理維權成功案例。信息發布者以宣傳維權不成功、多次成功處理不收費為噱頭,重復使用或編造多個情節高度相似的代理維權成功案例,欺騙或誘導消費者簽訂代理維權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