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心理學中的生理胎記
眾所周知,心理學作為壹門獨立的學科,從19世紀初開始形成,誕生於人類神經系統的生理研究。所以在最初的研究階段,研究者稱自己為生理學家,而不是心理學家。但是研究的結果,即使從現在來看,他們對人類心理和生理的研究還是相當深入的。例如,在視覺的研究中,他們不僅發現了人工晶狀體的折射和視網膜的成像功能,還發現了視網膜上的視錐與視覺的關系,解決了雙眼視覺、視神經的傳遞路徑和視覺在大腦特定區域的定位等問題。所有這些成果都是基於“刺激物理學”、“眼睛解剖學”、“神經系統組織學”的思維邏輯和大量實驗數據(波林《實驗心理學史》第111 ~ 120頁)。這壹系列的研究成果直接體現在普通心理學對感覺的定義上:感覺是客觀事物的個體屬性在人腦中的直接反映。客觀事物直接作用於人的感覺器官,引起神經沖動,由感覺神經傳遞到大腦相應部位,產生感覺。由於分析器不同,感覺可分為視覺、聽覺、嗅覺、味覺和觸覺。每個感覺器官都有分工,執行不同的反射功能。”(《心理學詞典》)感覺的直接性和被動性,單個器官的性質,從實驗本身和定義的表述上,都是非常清楚的。
隨著研究的深入,研究者在視覺的研究中發現了壹些無法用“刺激物理學”的邏輯解釋的現象。他們發現單個物體與作為環境的外部世界之間的空間關系並不是視覺本身的問題,於是他們在原有的研究中加入了“註意”和“判斷”等主觀因素。當他們將研究視野擴展到知覺領域時,在感覺和知覺之間加入了“聯想”和“推理”等完全主觀的因素(波林《實驗心理學史》,120頁)。由此,心理學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脫離了“令人興奮的物理學”和解剖學的思維邏輯,開始了真正的心理學研究。
也就是說,正是因為心理因素的發現,我們才清楚地認識到,我們現在對感覺的研究和定義,並不是基於人的實際心理活動,而是將整個人劃分為不同的感覺器官,從劃分的感覺器官出發,基於“刺激物理學”即生理學的思維邏輯。
原來,早期的心理學家已經註意到“物體與外界的空間關系不是視覺本身的問題”,已經註意到生理和心理的區別,並取得了初步的成果。只要我們以此為契機,放棄“令人興奮的物理學”和解剖學的思維邏輯,認真追問為什麽,心理學壹定會向前邁進壹大步。但遺憾的是,後來的研究者拘泥於“刺激物理學”和解剖學的思維邏輯,有意無意地忽略了生理學和心理學的本質區別。他們沒有勇敢地面對前人的發現,而是從自己的感受中排除主觀因素,從這個初步結論中退縮。
這種倒退明顯反映在感知的定義上。普通心理學認為“知覺是人腦對直接作用於感覺器官的客觀事物的各個部分和屬性的總體反映。”從這個定義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普通心理學仍然是以“刺激物理學”和解剖思維邏輯為基礎,把知覺解釋為感覺在數量上的總和,是數量組合邏輯的產物。雖然在具體描述中使用了“聯想”等主觀性的詞語,描述了知覺的選擇性和整體性的特征,但這種數量組合的邏輯與知覺的選擇性處於根本對立的狀態。因為它根本無法解釋為什麽聯想、推理等心理因素會融入知覺,而加入這些主觀因素的依據是什麽?加上這些主觀因素後,心理活動只是量變,沒有質變?感性選擇等特征從何而來?因此,這種“純粹的心理活動”不僅在壹般心理的實際表達上存在著深刻的矛盾,而且在相當程度上還停留在生理層面。
毫無疑問,人的心理活動必須在生理學的基礎上進行,心理學研究也必須有生理學的支持。但人的心理壹定不同於生理,人的心理壹定有自己特定的規定,而不是糾結於生理。
應該說,弗洛伊德的本能理論從整體上打破了心理學研究停滯在生理層面的局面,翻開了心理學研究全新的壹頁:它不僅為心理學研究開辟了新的研究領域,引入了新的心理因素,也帶來了新的思想。動力機制的引入,使人的心理被視為壹種具有內在驅動力的活動,可以主動自覺地進行,不再是只由客觀事物決定的“興奮物理”的被動活動;而且這項研究是從人的整體心理層面進行的,改變了從局部生理器官層面研究的舊思維。這是心理學史上的壹大進步。說明心理學研究終於有意識地擺脫了生理學的糾纏,把自己上升到心理學的層面,開始了真正的心理學研究。
遺憾的是,弗洛伊德及其精神分析學派和人本主義心理學派急於構建和完善自己的理論體系,擴展自己的研究成果,卻沒有冷靜地思考引入動機後,心理學與以往心理學之間的深刻變化是什麽。本能和需求只是內在的驅動力或動力嗎?它致力於自己的系統,未能分離出壹些能量,在與之前的心理學的比較中重組心理學。所以它的成功是非常有限的:它只是確立了自己的生存權,而沒有從根本上消除生理在心理上的影響。也正因為如此,普通心理學雖然實際上承認了精神分析和人本主義心理學的存在,並接受了他們的研究成果,但始終沒能從根本上擺脫生理學的糾纏。
時至今日,普通心理學雖然已經包含了動機、註意、意識記憶、自我意識等心理學研究,但這些研究在感覺、知覺等生理方面的研究形成的“刺激物理學”和解剖思維邏輯的框架內始終格格不入。普通心理學研究還存在明顯的生理胎記,蘊含著巨大的理論斷層。
反映論在普通心理學中的影響
普通心理學中的固有缺陷壹方面與其從生理學中誕生密切相關,另壹方面在於認識論反映論的影響。正是由於反映論的影響,精神分析和人本主義心理學獲得了自己的生存權,卻未能建立壹種全新的心理學。
其實哲學和心理學是有內在聯系的。不僅在19世紀以前,心理學本身就屬於哲學的範疇,而且在更早的時期,哲學就是主要意義上的心理學。即使現在哲學和心理學已經明顯分屬不同的學科,但哲學的最高問題始終是思維和存在的關系,所以哲學和心理學的關系比它和其他壹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的關系更直接、更密切。
比如認識論的反映論,把人的知識或意識看作是客觀世界在人腦中的反映,這與普通心理學對感覺和知覺的理解密切相關,顯然是建立在上述心理學和生理學結論的基礎上的。這壹觀點被視為指導進壹步心理學研究的不容置疑的科學原則。
這就是問題所在。
我們之所以特別強調人對感覺的研究是在生理層面,對知覺的研究基本上是在生理層面,是為了指出這樣壹個事實,即人對感覺和知覺的研究整體上是生理的、局部的、現象的,而不是心理的、整體的、機械的。
比如,人們看到壹個頭上戴著花的女孩,站在花的旁邊,看到花裏有壹根斷了的莖,於是推斷花是從花裏來的,她頭上的花和花裏的花有著內在的聯系。這沒有錯,但只是簡單的事實陳述,基本上是現象層面的。如果在此基礎上對女生進行罰款,可能不太合適。因為相比行政處罰,還缺少壹個最關鍵的事實,那就是花是不是女孩自己折的。如果有人把花摘下來給了女孩,或者女孩從地上撿起來,那麽被懲罰的應該是別人。也就是說,所謂的生理解釋,只解釋了外界刺激和神經通路的問題,只解釋了心理活動中物質和外界刺激的內在聯系,而沒有解釋心理活動的主動或被動性質,沒有解釋心理活動的心理機制。沒有指出花是女孩自己折的還是別人送的。和上面的例子相比,是壹個不完整的說法,這樣的說法自然不成立。缺乏機制的心理事實不是完整的事實,當然也是不真實的事實。由於心理活動的主動或被動性質,內因對外來材料的選擇或轉化也是心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不可分割的壹部分。
就因為女生頭上有花,就認定花壹定是女生自己折的,就壹定要罰款,這已經有失偏頗了;如果由此進壹步推斷,既然花不好,那麽女孩頭上的飾品壹定也不好,應該全部沒收,這就很可笑了。
反映論總結了人的心理活動,指導心理學研究,和上面的例子很像。
感覺和知覺可能是主動的,也可能是被動的,這是心理學家需要進行更深入研究的結果。人與外界環境的關系是否只是認知與被認知的關系,人的心理是否只是認知性質的活動,也需要認真研究。而反映論基於感覺知覺的生理學研究和“刺激物理學”的邏輯,在人的意識和客觀事物之間作出唯壹的壹般認識論結論,不僅武斷,甚至荒謬。
例如,心理學將人的壹切心理活動定義為“人腦對客觀現實的反映”,認為“客觀現實是人的心理的源泉和內容”(葉以幹等主編《普通心理學》,11頁)。這從根本上理解了人類心理的本質是認知的、從屬的、被動的、規定性的、由外而內的,就像圖像的成像過程壹樣。這顯然與心理學和生理學的研究相對應,也與反射理論的原理相壹致。但在定義意誌時,它被定義為“人們為了滿足某種需要,在某種動機的激勵下,有意識地設定目標,克服內外困難,努力實現目標的心理活動。”換句話說,這種特定的心理活動不僅沒有“反映”客觀現實,反而積極地作用於客觀現實;我們不僅不是從客觀現實中提取心理活動的素材,而是給它壹個目標,改造它以滿足自己的需要。將意誌作為壹種具體的心理活動的定義與心理活動的壹般定義進行比較,可以發現,壹般心理學將意誌排除在壹般心理活動之外。這真是天大的笑話!應該承認,普通心理學對意誌本身的定義和描述與人的現實心理體驗基本壹致。如果不與心理活動的壹般定義相比較,很難發現其中的荒謬之處。這種局部真實與整體荒謬的矛盾,是用認識論性質的反映論來指導研究不全是認知的心理活動所造成的。
這樣的困惑也表現在對情緒的研究上。普通心理學將情緒定義為“人們主觀體驗到的客觀事物是否滿足自己的物質和精神需要,反映客觀事物與人的需要之間關系的心理活動”(葉以幹等主編《普通心理學》,第2頁)。即根據反映論原理,普通心理學將情緒定義為“關系”的反映但既然需要本身是壹種心理活動,而心理活動是客觀事物的反映,那麽,從邏輯上講,反映結果的情緒和情感以及作為被反映對象的被反映對象* * *是什麽?混沌的概念加上混沌的邏輯關系只能導致混沌。
目前的普通心理學,從細節或局部的角度,從描述和現象的層面,大都與現實的心理經驗相吻合;但從整體的、機械的、邏輯的層面來看,是矛盾的、荒謬的。究其原因,在於反映論的影響和反映論本身不可避免的缺陷:根本的生理本性和確定的邏輯關系,使人的意識活動是主動的、自覺的這壹思想無法指導整個心理學研究。因此,它雖然也指出了人的意識的創造性,但卻不能在邏輯上將人的創造性納入其理論框架。人的主觀能動性壹直被縫在普通心理學不合適的衣服上,作為不和諧的補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