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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學界認為 藏族文字出現在哪個朝代

藏族文字出現在唐朝時期。

藏文的創制

在松贊幹布的治理下,吐蕃經濟壹天比壹天發達,實力壹天比壹天雄厚。不過有壹個大問題讓他非常惱火,就是吐蕃當時有文字,但沒有統壹的文字,沒有辦法發布政令,沒有辦法書寫法律,沒有辦法翻譯佛經,也沒有辦法和周邊鄰近的邦國進行書信聯系。不少國家派來使節,送來豐厚的禮品,還有用各種文字寫的書信。吐蕃王臣們也給他們準備了回禮,不過沒有辦法寫回信,只好通過翻譯口頭回答幾句,就把使節們打發走了。

其實,松贊幹布從繼位開始,就想創制吐蕃人自己的文字,先後派出過幾批大臣,帶著大量的金砂、金粉,到南亞、西亞學習文字的創制方法。去的人,有的在途中被強盜殺害,有的在森林中被老虎吃掉,有的中暑得熱病死亡。剩下幾個,都是兩手空空地回來了。

後來,松贊幹布想起了壹個能人,名叫吞米·桑布紮。他從小聰明伶俐,又有吃苦精神。松贊幹布特意把他召進紅山宮,鼓勵又鼓勵,囑咐又囑咐,說我們吐蕃沒有文字,好比壹個人沒有眼睛,壹個武士沒有刀劍,走夜路沒有燈。妳壹定要把造字的方法學回來,這是造福子孫後代的大事情。他給吞米滿鬥金砂和金粉,讓他帶著作為拜師求學的禮金;又給他充足的龍腦、冰片、檀香木等藥片,準備在途中祛暑防病。

吞米·桑布紮出發以後,松贊幹布特意在吉雪沃塘北面的娘熱溝口修築了壹座9層樓的宮堡,取名叫工噶瑪如,準備吞米·桑布紮學成歸來後,住進裏面安心創制藏文。

再說吞米·桑布紮和他的同伴,離開了吉雪沃塘,經歷千辛萬苦,翻過冰雪覆蓋的喜馬拉雅山,騎著大象走出了老虎出沒的森林,走遍南亞各地,最後找到了精通聲明和文字學的大師婆羅門李敬,獻上金砂金粉,恭恭敬敬地提出了創制文字的請求。婆羅門李敬被他的熱誠和意誌所打動,答應收他為徒。吞米·桑布紮在李敬身邊整整3年,學會了梵文、烏爾都文等南亞文字,又學習了文字的創制方法,最後帶著寶雲經、寶篋經、大悲蓮花經等經書佛典回到了吐蕃。

松贊幹布熱烈歡迎吞米·桑布紮學成歸來,親自把他送進北郊的工噶瑪如宮堡,讓他在裏邊集中精力創制文字。吞米·桑布紮住進去以後,從此閉門不出,像喇嘛修禪壹樣,獨自壹人在裏邊待了很多個夜晚和白天。終於有壹天早晨,他派人報告:藏文已經創制出來了!松贊幹布像撿到馬頭那樣大的金子壹樣高興,立刻帶領各位大臣騎馬趕到北郊。吞米·桑布紮已經把創制好的藏文字母大楷、小楷、大草、小草,書寫在周圍的巖石上。他說,我仿效蘭紮文創制了藏文楷書體,仿效烏爾都文創制了藏文草書體,藏文字母***有30個輔音,4個元音,能拼寫出藏人所有的語言,表達藏人所有的意思。松贊幹布說,感謝大臣吞米·桑布紮,他為我們吐蕃立了大功,他給我們吐蕃人民帶來了大恩大德。不過,文字只有吞米壹個人會寫會念會使用不行,它要在我們整個吐蕃範圍裏流行,特別是我和大臣們要帶頭熟悉和使用。今天我當著大家的面,拜吞米·桑布紮為師,第壹個學習和掌握藏文。

從此以後,松贊幹布把王政委托給幾位大臣處理,自己住進工噶瑪如宮堡跟吞米學習文字,據說這壹學就是整整4年。在這期間,松贊幹布不但學會和精通了藏文,還和吞米·桑布紮壹起制定了十善法,這是用吐蕃文字寫成和頒布的第壹個法律條文,也就是所有藏人都要遵循的道德規範。

在壹個吉祥的日子,吐蕃臣民百姓歡聚在吉雪沃塘,表演各種歌舞戲曲,慶祝藏文的創制和十善法的誕生。松贊幹布親自把吞米·桑布紮介紹給全體臣民百姓,稱贊他是吐蕃了不起的賢臣。藏文古史《賢者喜宴》中這樣寫道:

藏人之中七賢人,

吞米高為第四賢,

七賢絕非壹般高,

首位當推大譯師,

藏人總抱大恩情,

焚香頂禮理應該。

藏文的三次厘定

每種文字創制之初都不可能十分完善,需要在運用中不斷總結經驗,逐漸規範,日益完善,藏文同樣有壹個發展過程。據藏文史籍記載,藏文在歷史上曾進行過3次較大規模的厘定規範,分別是8世紀中葉—9世紀初葉,9世紀中葉,11世紀初葉。

從8世紀中葉墀松德贊(730—797)至9世紀初葉墀德松贊(?—815)時期,是藏文的首次厘定規範時期。這壹時期出現了著名的九大譯師,其中白若雜納根據當時譯語的發展和規範需要,編寫了規範譯語的翻譯工具辭書《梵藏詞典》。這是藏文辭書史上的壹個裏程碑。

吐蕃贊普墀祖德贊(熱巴巾,803—841,即漢文文獻《唐書》所記的可黎可足)時,集藏、印著名譯師,專設譯場,統壹譯名,規定譯例,校訂舊譯經典,新譯顯密經典,進壹步對藏文進行規範。藏史稱此為第二次厘定規範。這次規範中形成的藏文結構、拼寫規則、創造新詞語、表達新概念的規則至今未變。

對這次規範,藏文史籍如《賢者喜宴》中記載得比較詳細,主要內容有:第壹,頒布厘定新詞術語的“法令”,確定工作主持人為缽闡布·貝吉允丹和定埃增二人。第二,確定了翻譯的三大原則,即翻譯要符合聲明學理論原則;譯文要忠實原文;譯文要通順易懂。第三,制定了音譯、意譯、直譯和改譯的方法。其中音譯規定:難以解釋的虛字詞或聲明理論不宜意譯的采用音譯;多義詞不能按它的某壹義來譯時,采用音譯;壹些詞意容易使人發生誤解或有歧義的,采用音譯。第四,規定4條註意事項。尤其規定,各譯場不得按各自方言土語翻譯和創造新詞術語,必須使用厘定規範了的語言;若確要創新字詞,必須理由充足而有根據,新創造字詞必須由贊普下詔批準後,方能使用。

這次文字厘定,嚴格而謹慎,成效很大。當時噶瓦·拜則、焦若·魯益堅參、相(尚)·益西德針等藏族譯師與印度班智達孜納彌劄、達納希拉對舊譯典籍進行修訂,同時就顯密乘典籍如何譯法提出了處理方法,撰寫了《語合二章》,確立了聲明理論與藏語文互相吻合而又易懂的翻譯原則。還對藏文詞匯不規範以及譯語中存在的混亂現象,搜集整理編輯了壹部標準的藏梵文對照詞典《翻譯名義大集》,***收詞語9565條,分283個門類,此書後收錄於藏文大藏經的丹珠爾部雜部。這壹時期,吐蕃從天竺聘請了很多班智達來藏,與本土大譯師壹起,按照規範了的藏文翻譯編寫了豐富的文獻典籍。

墀祖德贊時期對藏文的新規範,影響很大。目前通行的藏文基本保留了這壹個時期修訂後的文字體系。某些原則和規定,至今仍閃爍著光芒。如上述第二條內容完全符合現代翻譯要求的“信、達、雅”三原則;關於音譯的原則規定也完全適用於現代。

吐蕃末代贊普達磨的五世孫阿裏古格王意希沃之子大譯師仁青桑布(958~1055)同入藏的天竺班智達善護、德護、智護壹起,***同修訂文字,厘定新譯語。藏史稱此為第三次厘定規範。

藏族歷史上的幾次文字改革,采取了調整藏文字母體系、簡化正字法、規範詞語,並立法推行等措施,不僅促進了藏文的標準化和規範化,還對藏文的統壹和推廣應用,以及藏族文化的發展都起到了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