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色是漢字(常用詞),是漢語中的壹級通用標準。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春秋銘文中。它的基本含義是指臉上的表情和顏色,尤其是憤怒的表情,延伸到物體的顏色,再到景象、場景、類型。在古代,“色”專指女性美,引申為情欲。“色”也被佛教用來指精神之外可以感覺到的東西。
"?"第壹短劃從豎中線上端左側開始;?(側著)在垂直的中線。“把”的頂端在橫中線的上側,位置偏左;中間短豎在豎中線左側;豎鉤短而寬,鉤超過上部。彩色字書寫點上窄下寬,豎鉤拉長。
顏色詞的詞源演變
關於“色”的配置,學術界眾說紛紜。許嘉璐先生認為甲骨文中找不到“色”字。甲骨文中的“色”字在《漢語大詞典》、《古文字學》等中都找不到。,但“色”字見於徐中書《甲骨文字典》卷九。
許先生引用先生在《殷墟文字註》中的觀點認為,甲骨文(色)是:“字如刀,人立其側,幾乎是刀之動詞,意為折斷,刀乘以呼,亦為字。用“色”字時,絕對用“邵毅”二字,“少訓”二字後加“少訓”。”左敏安的《漢字詳解》壹書也贊同唐蘭先生的觀點,認為漢字“色”的本義是斷絕之意。綜上所述,在甲骨文時期,表示顏色意義的“色”字還沒有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