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隔同類的並列的事,通常是單字、詞語或短句,當中的停頓較逗號短。
分隔用漢字作為序號的序號和內文。
逗號(,),亦稱逗點,本稱讀(dòu)號,是表示語句的短暫停頓的標點。「句子內部主語與謂語之間如需停頓,用逗號。」「句子內部動詞與賓語之間如需停頓,用逗號。」「句子內部狀語後邊如需停頓,用逗號。」「復句內各分句之間的停頓,除了有時要用分號外,都要用逗號。
分號(;)表示介乎句號和逗號的停頓的標點符號。「復句內部並列分句之間的停頓,用分號。」「非並列關系 (如轉折關系、因果關系等) 的多重復句,第壹層的前後兩部分之間,也用分號。」「分行列舉的各項之間,也可以用分號。」[1]「用在分開復句中平列的句子。」[2]在大部分印歐語系的語言,分號的名稱為有「半個冒號」之意,以顯示其外形如「:」。然而,大部分人都因為分號用法復雜而不會多應用「;」。
冒號(:),提起下文或總結上文的符號。「用在稱呼語後邊,表示提起下文。」「用在『說、想、是、證明、宣布、指出、透露、例如、如下』等詞語後邊,表示提起下文。」「用在總說性話語的後邊,表示引起下文的分說。」「用在需要解釋的詞語後邊,表示引出解釋或說明。」「總括性話語的前邊,也可以用冒號,以總結上文。」「用在總起下文,或舉例說明上文。」
引號(「」,『』),標示引用、著重、特別用意的符號。「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話,用引號標示。」「需要著重論述的對象,用引號標示。」「具有特殊含義的詞語,也用引號標示。」「引號裏面還要用引號時,外面壹層用雙引號,裏面壹層用單引號。」(中華人民***和國國家標準《標點符號用法》,1995年12月13日發布,1996年6月1日實施)「用來標示說話、引語、專有名詞,或特別用意的詞句。」「引號分單引號和雙引號,通常先用單引號,如果有需要,單引號內再用雙引號,以此類推。」「直行用」「、』『,單雙使用原則與橫行同。」「壹般引文的句尾符號標在引號之內。」「引文作用全句結構中的壹部分,其下引號之前,通常不加標點符號。」
括號(( ),[ ], ),又稱夾註號,註釋使用的符號。「行文中註釋性的文字,用括號標明。註釋句子裏某些詞語的,括註緊貼在被註釋詞語之後;註釋整個句子的,括註放在句末標點之後。」(破折號(——),表示話題或語氣的轉變,聲音的延續等的符號。「行文中解釋說明的語句,用破折號標明。」「話題突然轉變,用破折號標明。」「聲音延長,象聲詞後用破折號。」「事項列舉分承,各項之前用破折號。省略號(……),又稱刪節號,用於省略原文的符號。「引文的省略,用省略號標明。」「列舉的省略,用省略號標明。」「說話斷斷續續,可以用省略號標示。」著重號,用於引起讀者註意的符號,使用時文下打點;直排時則標在字的右側。「要求讀者特別註意的字、詞、句,用著重號標明。
連接號(—,——,-,~),表示連接、起止、流程的符號。「兩個相關的名詞構成壹個意義單位,中間用連接號。」「相關的時間、地點或數目之間用連接號,表示起止。」「相關的字母、阿拉伯數字等之間,用連接號,表示產品型號。」「幾個相關的項目表示遞進式發展,中間用連接號。」
間隔號(·),又稱音界號,用於某些非漢語人名內部或書目中。「外國人和某些少數民族人名內各部分的分界,用間隔號標示。」「書名與篇(章、卷)名之間的分界,用間隔號標示。」
書名號(《》,〈〉),用於標明書名、篇名、報刊名、文件名、戲曲名、歌曲名、圖畫名等的符號。「書名、篇名、報紙名、刊物名等,用書名號標示。」(專名號,亦稱私名號,用於標明人名、地名、朝代名、種族名、國名、機構名等專名所使用的符號。「人名、地名、朝代名等專名下面,用專名號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