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國務院因為“二簡字”的簡化不成功,廢止了這個方案,並指出了:“今後對漢字的改革要持謹慎態度,使漢字形體在壹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社會應用。” “二簡字”在書寫上更加簡單易行,但是後人認為它在構造上失去漢字造型美觀的特點。自《人民日報》開始試用“二簡字”後,社會上使用“二簡字”出現了混亂。很大程度上影響了漢字在國際語言中的形象,國內的很多專家和學者紛紛質疑此次簡化。最後在1986年廢除了“二簡字”且《中華人民***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了“二簡字”不屬於規範用字。並指出了:“今後對漢字的改革要持謹慎態度,使漢字形體在壹個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以利社會應用。”這次簡化是不成功的,自此以後,官方未提出過任何簡化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