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拼音:jué)是《漢語通用規範》中的壹級漢字(常用字)。此字最早出現在商代甲骨文和商代銘文中,其古字形似刀斷絲,有的在“絲”中間加橫畫表示斷絲。絕對的本義被打破,引申為窮盡,不再延續。用作修飾語,指極端,不能繼續或超越。
然後引申為副詞,表示沒有余地,絕對的,完全的,後面往往是否定詞。也用作形容詞,表示很少。《荀子修身》:“其骨斷筋斷,終身不能在壹起。”《史記·孔子世家》:“讀易,魏編三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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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原本是壹個認識的字,甲骨文,左邊部分像壹束絲(“逵”),右邊部分是“刀”。全詞意為用刀切斷蠶絲,意為切斷。徐中書《甲骨文字典》將甲骨文的字形解釋為“絕”,即在兩股絲之間加壹條或多條短線,造字的本義是用刀斷絲。
甲骨文中出現“絕”字,但用法不詳,有待考證。比如He263中的甲骨文是“絕”,Yi8370中的甲骨文是“丁亥蔔炳貞之子商死於禍”。青銅器銘文“絕”在兩組絲線之間加了壹刀,明確表示絲線是用刀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