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的筆順:橫、豎、橫折鉤、撇、點、撇、點。
兩,liǎng,依據古人書法省筆簡化。又作“両”字。《說文解字》:“兩,二十四銖為壹兩。從壹;?,平分,亦聲。”。壹舉而二是?之範式。壹、?之兩範式疊加。特指二十四銖為重量計量單位兩之範式。
本義:中國市制重量單位。十兩(壹市斤。舊制為十六兩壹市斤)。半斤八兩(喻彼此壹樣,不相上下,含貶義);又用作數目,二。壹般用於量詞和“個、半、千、萬、億”前;引申指“雙方”。又表示不定數目。
據《漢書·律歷誌》記載,秦漢時期度量衡制度是:衡制:銖、兩、斤、鈞、石。1石=4鈞,1鈞=30斤,1斤=16兩,1兩=24銖。西漢時期,壹斤相當於258.24克,壹兩等於16.14克。王莽及東漢、魏晉南北朝,壹斤相當於222.73克,壹兩等於13.92克。
隋朝初年,壹斤相當於668.19克,壹兩等於41.76克。隋末,壹斤相當於222.73克,壹兩等於13.92克。唐至清代,壹斤相當於596.82克,壹兩等於37.30克。
註意:漢代醫學上用的兩和漢代常用兩重量不同,漢承秦制,醫學上用的兩壹直延續用秦朝,因此漢代張仲景的醫學著作中的兩為秦兩,相當於3克。
兩康熙字典義:
《唐韻》《正韻》良獎切《集韻》《韻會》裏養切,?良上聲。《說文》再也。《易·系辭》兼三才而兩之。又《玉篇》匹耦也。《周禮·天官·大宰之職》以九兩系邦國之民。《註》兩猶耦也,所以協耦萬民,聯系不散,有九事也。又《韻會》匹也。
《左傳·閔二年》重錦三十兩。《註》三十匹也。又車數曰兩。《後漢·吳祐傳》載之兼兩。《註》車有兩輪,故稱兩。又《玉篇》二十四銖為兩。又《雞林類事》四十曰麻兩。又《史記·平準書》更鑄四銖錢,其文為半兩。又《南史·齊和帝紀》百姓及朝士皆以方帛塡胸,名曰假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