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子”為符號的文字,大多與絲綢、織物、紡織有關,大致可分為四類:絲綢的類別和其本身成分的名稱。如:線、廓、經、線;與絲綢產品相關的術語,如:紗、素、絲;與絲綢制品有關的動詞,如:約、別、練;與顏色有關的詞,如:紅、綠、紫、猩紅、猩紅。
文字的起源和發展
符咒是壹個象形文字。甲骨文的形狀像壹束擰在壹起的絲,上下兩端的叉是絲頭。青銅器銘文的形狀與甲骨文相同。秦篆字變形為符號,字形從下面的線頭突出。楷書字體在秦篆的基礎上,進壹步將下線頭改為“小”字,成為壹種“韻”。
從甲骨文字形來看,“魅”的本義是指細絲,從細絲引申到微小。由於人們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將絲織品染成不同的顏色,織出不同的圖案,也可以根據人們禮儀制度的規定,從服裝顏色上區分人們的職業和地位,所以大量表示顏色的詞語,如紅、綠、紫、品紅等,都集中在與“遂”有關的偏旁部首中。
“子”與“絲”同義,指絲綢。“本”是字形中的壹束絲,“絲”是字形中的兩束絲。《漢語大詞典》上說“絲”、“子”、“要”本來就是同壹個字,“要”就像壹小束細絲,形狀和“子”壹樣。後來,字的形狀和意義發生了不同的演變,變成了不同的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