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字的大部分具有描摹物態形象的表意的特證,還有壹部分是表意和表音組合的字,這兩類文字即“六書”中所指的:象形、指事、會意、形聲四類文字;轉註和假借兩類文字雖無象形表意的因素,但它們的形成也是經過千百年的創造、組合、演變,具有便於記憶和書寫以及在結構上與前四類文字相協調統壹的特點。篆字的演變,從大篆到小篆,是其在筆畫上由繁到簡,形體上由拙到秀,結構上由多異到規範的過程。雖然小鄉在秦代就已規定為正字,但甲骨文、金文、籀文及其大量的異體字仍然作為壹種古文字的遺存、象形文字 的典型而流偉不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