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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誌丟了花石綱和生辰綱 哪個罪過更大?

《水滸傳》裏面壹百零八好漢,每壹個可以說都是獨壹無二的,他們被後世人稱作好漢,很多人也都是非常敬佩他們的。而他們各自上梁山的原因卻並不壹樣,今天就來說說楊誌。楊誌因為先後丟了花石綱和生辰綱,這兩段劇情很多人也都是非常熟悉了,不過這花石綱和生辰綱,分別都是什麽重要的東西,楊誌丟了兩個,那麽究竟是哪壹個的罪過更大呢?

1.花石綱是什麽

花石綱是宋徽宗時運輸東南花石船只的編組。宋代陸運﹑水運各項物資大都編組為“綱”。如運馬者稱“馬綱”﹐運米的稱“米餉綱”。馬以五十匹為壹綱﹐米以壹萬石為壹綱。

宋徽宗趙佶政治上極端腐敗,生活驕奢霪逸,揮霍無度,酷愛花石。最初,蔡京取江浙花石進呈,後來,規模越來越大,他主持蘇杭應奉局,專門索求奇花異石等物,運往東京(今開封)。這些運送花石的船只,每十船編為壹綱,從江南到開封,沿淮﹑汴而上,舳艫相接,絡繹不絕,故稱花石綱。花石綱之擾,波及兩淮和長江以南等廣大地區,而以兩浙為最甚。凡民家有壹木壹石﹑壹花壹草可供玩賞的,應奉局立即派人以黃紙封之,稱為供奉皇帝之物,強迫居民看守,稍有不慎,則獲“大不恭”之罪。搬運時,破墻拆屋而去。凡是應奉局看中的石塊,不管大小,或在高山絕壑,或在深水激流,都不計民力千方百計搬運出來。

聽說哪個老百姓家有塊石塊或者花木比較精巧別致,差官就帶了兵士闖進那家,用黃封條壹貼,算是進貢皇帝的東西,要百姓認真保管。如果有半點損壞,就要被派個“大不敬”的罪名,輕的罰款,重的抓進監牢。有的人家被征的花木高大,搬運起來不方便,兵士們就把那家的房子拆掉,墻壁毀了。那些差官、兵士乘機敲詐勒索,被征花石的人家,往往被鬧得傾家蕩產,有的人家賣兒賣女,到處逃難。

宋徽宗曾得太湖石,高四丈,載以巨艦,役夫數千人,所經州縣,有拆水門﹑橋梁,鑿城垣以過者。應奉局原準備的船只不能應付,就將幾千艘運送糧食的船只強行充用,甚至旁及商船,造成極大危害。前後延續二十多年,而以政和年間 (1111—1117)為最盛。官吏壹夥乘機敲詐勒索,大發橫財,給東南人民造成極大的災難,成為激起方臘起義的原因之壹。

2.生辰綱是什麽

生辰綱,唐、宋時期是指編隊運送的成批生日禮物,該生日禮物是梁中書給他的嶽父蔡京送的價值十萬貫的金珠寶貝,《水滸傳》中記載,有關的《智取生辰綱》壹節。

生辰綱指成批運送的生日禮物。綱,成批運輸貨物的組織,如茶綱、鹽綱、花石綱。

《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綱”的第2條釋義:唐、宋時成批運輸的貨物的組織。如“鹽綱”、“茶綱”、“花石綱”等。

如《水滸傳·第十六回》楊誌押送金銀擔 吳用智取生辰綱:話說當時公孫勝正在閣兒裏對晁蓋說這蔡京的生辰綱乃是不義之財,取之何礙?

梁中書給他的嶽父蔡京送的生日禮物,價值十萬貫的金珠寶貝。

3.丟了花石綱和生辰綱哪個罪過更大

楊誌是楊家將的後代,出身名門,人生的起點不低。他考取過武舉人,官至殿司制使,人生的道路走得比較順暢。可是,每次當楊誌誌得意滿之際,老天爺就會跟他開壹個玩笑。

第壹次,是楊誌奉命押送花石綱。運送花石綱的船只經過黃河時,不小心翻船失陷。楊誌交不了差,不敢回京城復命,只好在江湖裏避難。

第二次,是楊誌受梁中書的派遣,押送價值10萬貫的金銀財寶,即生辰綱,給梁中書的嶽父蔡京祝壽。不巧的是,押送途中,晁蓋、吳用等7人用下了蒙汗藥的白酒迷倒包括楊誌在內的押送人員,劫走生辰綱。

楊誌這個“運輸大隊長”,真是不合格呀。

那麽,楊誌先後搞丟了花石綱和生辰綱,哪個罪過更大?要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來看看,花石綱和生辰綱分別是什麽東西。

先說花石綱。在《水滸傳》 第十二回“梁山泊林沖落草,汴京城楊誌賣刀”裏,楊誌與林沖不打不相識,結交為朋友後,曾經說了自己運送花石綱的事情。他說:“道君因蓋萬歲山,差壹般十個制使去太湖邊搬運花石綱,赴京交納。”這裏的“道君”,指的是宋徽宗趙佶。宋徽宗信奉道教,自稱教主道君皇帝,大建宮觀之外,還經常請道士看相算命,因此民間稱他為“道君”。

眾所周知,宋徽宗是壹個藝術家,在繪畫、書法、文物收藏等領域都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宋徽宗很喜歡奇花異石。俗話說:“楚王好細腰,宮中多餓死。”既然皇帝有這愛好,蔡京等人就會挖空心思在民間搜羅奇花異石,千裏迢迢地運到京城去,這就叫“花石綱”。

其實,單純從民間搜刮點奇花異石,倒也沒有什麽,可奉旨辦理花石綱的差官們,拿著雞毛當令箭,趁機搜刮民脂民膏,中飽私囊,給老百姓帶來極為深重的災難。在差官們的搜刮下,被征花石的人家被搞得傾家蕩產、賣兒賣女,因此民憤極大。北宋末期規模很大的方臘起義,誘因之壹就是花石綱。

楊誌運送的花石綱,來自於太湖,滿足宋徽宗修建萬歲山的需要。高俅壹***派了10名制使去太湖,除了楊誌黃河裏翻船,其余9人均圓滿地完成了任務,這樣壹來更顯得楊誌無能。所以楊誌後來回到京城,花錢打點樞密院上下,希望回去繼續當殿司制使,高俅卻將他大罵壹通:

“既是妳等十個制使去運花石綱,九個回到京師交納了,偏妳這廝把花石綱失陷了;又不來首告,倒又在逃,許多時捉拿不著。今日再要勾當,雖經赦宥所犯罪名,難以委用。”隨後高俅將楊誌趕走了。

接著說生辰綱。花石綱常有,生辰綱卻不多見。這是梁中書給他嶽父蔡京送的壹份生日禮物,由於價值不菲,高達10萬貫,因此需要派壹個武功高強、辦事得力的人幫他押送,楊誌是最佳人選。可惜,由於梁中書府中的謝都管和兩位虞候也壹同前往,導致楊誌無法有效約束軍士,致使被吳用等人鉆了空子,劫走了生辰綱。

單以價值而言,生辰綱遠遠超過花石綱。可是,花石綱是皇帝交代的公差,生辰綱只是私人的差事,兩者的性質大不壹樣。楊誌搞丟了花石綱,罪過大於搞丟了生辰綱。可是,搞丟了花石綱,並沒有什麽人來認真追究楊誌的責任;倒是搞丟了生辰綱,會讓梁中書和蔡京雷霆大發,因此楊誌根本就不敢回京城,走投無路之下,直接溜之大吉,奔往梁山。

那裏,才是他的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