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中明明白白地寫著:“公主之等二:曰固倫公主,曰和碩公主。”滿語“固倫”為天下的意思,皇帝是九五之尊,所生的女兒自然得配“固倫”二字,也並非所有的公主都能有“固倫”的名號,只有皇後所生的女兒才能受封為固倫公主,其余的嬪妃們所生的女兒自然應該列入第二等,受封為和碩公主。至於“格格”,則是親王以下的宗室成員的女兒的封號,“格格之等五:曰郡主,曰縣主,曰郡君,曰縣君,曰鄉君。”親王之女稱和碩格格,即郡主。郡王之女稱多羅格格,即縣主。貝勒(全稱多羅貝勒,位低於郡王)之女稱多羅格格,即郡君。貝子(全稱為固山貝子,位低於貝勒)之女稱固山格格,即縣君。位低於貝子的鎮國公、輔國公之女,亦稱格格,即鄉君。從所謂固倫公主到格格,表示的是等級,不是具體的名稱,比如說“多羅格格”不能代表具體某壹人。
公主這壹稱號由來已久,戰國時代公主的稱呼很普遍,天子和諸侯的女兒,都可以稱公主。關於公主有個典故,據說春秋時,天子嫁女於諸侯,不自己主婚,命同姓諸侯來主持婚事,諸侯為“公”,故稱作公主。明代親王的女兒稱郡主,郡王以下的女兒,稱郡君、縣君。清代大體上沿襲了明朝的制度,只是郡主以下有滿漢兩種稱呼。
那麽照這些看來,皇上的閨女不管是親的幹的,都是“公主”,皇上再怎麽冊封,也不能自貶身價稱公主為“格格”。比如《還珠格格》中,不論是紫薇還是小燕子,就算被皇上冊封也應該稱作“明珠公主”、“還珠公主”;倒是《大宅門》裏詹王府家的大女兒稱作“大格格”倒還貼切。不過,“格格”這個詞兒按照老音應該讀(gege輕聲),而不是我們在電視劇中聽到的發音。
冊封公主也是壹件大事,要舉行隆重的儀式,不是像張鐵林那樣扯著脖子禦口皇封就能立即生效的,《清史稿》上說:“冊封公主,封使至,公主率侍女迎儀門右,使者奉制冊入,陳門前黃案上,移置堂前幄內。公主升西階,六肅三跪三叩,宣訖,授侍女,公主跪受,行禮如初。使者復命,仍送儀門外。是日帝升殿,公主至禦前,次入後宮,並六肅三跪三叩。又次詣諸妃前,各四肅二跪二叩,還府,府屬慶賀,餘如封親王儀。”
同時參考下面資料:
“格格”原為滿語的譯音,譯成漢語就是小姐,姐姐之意。清朝貴胄之家女兒的稱謂,即婦人之爵名。
清朝前身“後金”初年,國君(即“大汗”)、貝勒的女兒(有時也包括壹般未嫁之婦女)均稱“格格”,無定制。例如,清太祖努爾哈赤的長女稱“東果格格”,次女稱“嫩哲格格”。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壹六三六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後(即中宮)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後的養女,稱“和碩公主”。“格格”遂專指王公貴胄之女的專稱。例如,皇太極的次女馬喀塔(孝端文皇後所生)初封固倫長公主,後改為“永寧長公主”,復改為“溫莊長公主”。由此可見,現在影視劇中把皇帝之女稱作“格格”是不準確的(如,“還珠格格”、“十八格格”……)。順治十七年(壹六六0年)始把“格格”分為五等,即:
壹、親王之女,稱為“和碩格格”,漢名為“郡主”;
二、世子及郡王之女,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縣主”;
轉自鐵血
三、多羅貝勒之女,亦稱為“多羅格格”,漢名為“郡君”;
四、貝子之女,稱為“固山格格”,漢名“縣君”;
五、鎮國公、輔國公之女,稱“格格”,漢名“鄉君”;
此外,“公”以下之女,俱稱“宗女”。“格格”之稱壹直沿用至清末民初之際,才漸漸終止。例如清高宗(乾隆帝弘歷)壹生***生了十個女兒,其中有五人因早歿沒有加封,另外五個女兒,加封為公主。即第三女(孝賢純皇後生),封固倫和敬公主;第四女(純惠皇貴妃蘇氏生)封和碩嘉公主;第七女(孝儀純皇後生),封固倫和靜公主;第九女(孝儀純皇後生),封和碩和恪公主;第十女(妃汪氏生),封固倫和孝公主。她是個例外,因為她是在乾隆六十五歲時生的,是乾隆帝最鐘愛的女兒,後下嫁給和的長子豐紳殷德。她本應封為和碩公主。但乾隆破例把他封為“固倫公主”。此外,乾隆帝還收養了其弟弘晝的壹個女兒,後來加封為和碩和婉公主。
從以上事例來看,清朝從皇太極開始就已經不把皇帝的女兒稱作“格格”了,壹般均稱為“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