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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西南方言清雜談

在新華字典裏,“左”只有兩個意思。壹種是盛米的竹制器皿,壹種是口大底小的竹制編織容器。因為魯西南不產竹,所以不講究“左”的本義。第二種是水桶,比如水和水。記得小時候家裏有個木桶,口大於底,可能看起來像個“桶”。我家鄉的人把水桶叫做“水桶”。比如“他去東井,挑了幾桶水,淘了草,餵了牛,把桶還給二爺爺。”

印象比較深的是用箅子從井裏打水,應該是個技術活。人到井邊,就在井繩的掛鉤上掛壹個水桶,慢慢放到井裏的水面上。然後他們手壹點點左右晃動,迅速把桶口往下送,然後把桶“撲通”壹聲放進水裏,再擡起來,翻倒的桶裏就裝滿了水。整個過程壹定要壹氣呵成,幹凈利落,這樣才能壹次拎足水。如果不整齊,攜帶的水可能只有壹半或壹點,我們還得繼續攜帶。有人把這個過程總結為三個環節:壹個“搖”,壹個“送”,壹個“提”,環環相扣,手腕力量要到位。還有挑水,肩上扛壹根扁擔,水桶要有節奏地輕微顛簸。水桶像唱歌壹樣“鏗鏘、鏗鏘”,桶裏的水不溢出、不溢出,也不會濺出水花。

改革開放後,魯西南農村幾乎家家都有?水壓井;後來村裏普及了幹凈衛生的自來水,吃飯都不用提水了。桿子和桿子退出了人們的生活,淡出了人們的視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