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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課程標準》提出,小學識字的總目標是

第壹期(年級1 ~ 2)

識字和寫作

1.喜歡學習漢字,並有主動識字的願望。

2.了解1600 (-1800)常用漢字,其中800 (-1000)左右會寫字。

3.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和常用偏旁部首,能夠按照筆順規則用硬筆書寫,註意書架結構。感受漢字之美。

4.書寫姿勢要端正,用字要規範、正確、工整,努力養成良好的書寫習慣。

5.學習漢語拼音。能整體讀出聲母、韻母、聲調和音節。能準確拼寫音節,正確書寫聲母、韻母和音節。認識大寫字母,記憶漢語拼音字母。

6.學會獨立閱讀。能借助漢語拼音識讀漢字,通過詞序檢索查字典。(偏旁)

第二階段(3-4年級)

識字和寫作

1.對學習漢字有濃厚的興趣,養成主動識字的習慣。

2.積累2500個左右的常用漢字,其中1800(比原來少200個)左右會寫字。

3.具備初步的獨立識字能力。可以用詞序檢索和部首檢索查字典和詞典。(原文:會使用字典和詞典,具備初步的獨立識字能力)

4.能夠熟練使用硬筆書寫正楷,做到規範、正確、整潔。用毛筆抄寫正楷。

(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學習用鍵盤輸入漢字)(原來5個,現在4個)

第三階段(五至六年級)

識字和寫作

1.獨立素養強。我已經積累了3000個左右的常用漢字,其中2500個左右會寫字。

2.硬筆書寫楷書,線條工整,有壹定的速度。

3.可以用毛筆寫楷書,在書寫中體驗漢字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