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所知,在書法界,繁體字較受歡迎,簡化字常常遭到冷遇。原因是繁體字筆劃多,不容易失重,在結構、布白等方面較之簡化字有明顯的優勢。書法既然是壹種藝術,與應用文字有本質的區別,為了藝術的追求,書家們喜歡繁體字就不足為怪了.
但是,簡化字畢竟是我們當代的通行文字,因此也應該提倡用簡化字作書法。下面我摘錄《論壇》部分回帖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我認為應逐步以簡代繁。若幹年後,繁體字沒有人認識了,妳的藝術給誰欣賞?”“難道簡體字就不能美化、不能創造出藝術了嗎?”“如果說沒有人能夠看得懂的書作,它還能存在嗎?即使有人還認為它是藝術,又還能存活多久呢?”“在壹幅書法作品裏繁簡字混用問題早有答案,《張猛龍碑》和柳公權作品裏就有不少是簡體字。”“我個人認為,管它是否是繁簡混用,只要是整幅作品看起來協調就行。”
看來。中國的書法領域在今後若幹年內,就此問題是不會輕易告壹段落的。正因為如此,筆者專門查證了許多碑帖和字典,其結果讓我大吃壹驚!以1956年國務院公布的《漢字簡化方案》和1964年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編印的《簡化字總表》中的簡化字為依據,發現其中許多簡化字都是從古代書家原創草書體的基礎上錄用、仿效、照搬、編篡而來,如以下漢字:
在、樂、論、傳、學、臨、數、會、濤、腸、經、灣、師、為、留、執、緊、繞、勞、盡、為、易、書、東、楊、聞、時、與、裝、覺、覽、計、討、訓、門、閑……還有凡是帶部首的字,如言旁和門部,百分之九十以上是如出壹撤,如此算來大約有壹兩百個草書體字在壹千多年前就被王羲之、王獻之、唐太宗、懷愫、顏真卿、允明、趙孟府、蘇軾、米芾等無數的書法大家們寫作簡化字了,也許他們可堪稱“中國簡化漢字的先驅”,壹點也不言過。
簡化字在壹兩千年前就已經出現在朝廷的奏章裏、文人墨客的詩歌詞賦裏、書畫家的藝術作品和碑帖裏。試問?求古風、古韻、古味以及學古人、古帖、古法的專家、大師們,妳們又怎樣去評價先人的書作呀?
或許現代人書法作品裏的“硬傷”,都是古人惹的禍……在中國漫長的藝術長廊裏,給我們留下了許多值得研究與探索、繼承與發揚的東西實在太多,俄國著名作家布寧有句名言:藝術家得永遠工作,永遠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