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癥這個詞最早是由希臘的壹位名醫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公元前460-370年)提出的,他被譽為“醫學之父”。
希波克拉底用“carcinos”和“carcinoma”來描述非潰瘍性和潰瘍性的腫瘤。
在希臘語中,“carcinos”和“carcinoma”都是指“螃蟹”,之所以用這樣的壹個詞來命名這個病,是由於癌癥是可擴散性很容易讓人聯想到螃蟹那鉗子向四處張開時的樣子。
Carcinoma是最常見的壹種癌癥。
這說明癌癥已經發現2000多年了
這個妳不用懷疑,中國的醫學不落後的,癌癥這個詞最遲也會在鴉片戰爭的時候流入中國,再怎麽說就算沒這個詞,病癥中國的老醫學家早就會知道,所以我想中國人知道癌癥,也不會少於1000年 看這個吧
王立達(1958:94)說,“癌”是日本人創造的漢字。
王說曾為壹些學者所繼承,如胡新化(1999:47)等。
然而,據黃金貴(1995:617)、何華珍(1998:152)考證,“癌”字最早見於宋東軒居士《衛濟寶書》(1170年)。
《衛濟寶書》是壹本外科專著。
其中卷七有“癰疽五發”之說:“壹曰癌”、“二曰瘭”、“三曰疽”、“四曰痼”、“五曰癰”,且附有圖示。
當時的“癌”是指什麽呢?曰:“癌疾初發者,卻無頭緒,只是肉熱痛,過壹七或二七,忽然紫赤微腫,漸不疼痛,迤邐軟熟紫赤色,只是不破。
宜下大車螯散取之,然後服排濃敗毒托裏內外補等散,破後用麝香膏貼之,五積丸散疏風和氣,次服余藥。
”“癌”作為中醫的“五發”之壹,表示癰疽之屬,這與現代意義的“癌”不能同日而語。
“癌”字開始具有現代意義,最早是在1792年日本大槻 玄澤的《瘍醫新書》。
在該書中“癌腫”用來翻譯荷蘭語kanker(高柏,1996:220,240)。
19世紀中期,日本的壹些英日詞典又將“癌”與英語cancer聯系了起來。
據史有為(1998:13)考證,1857/1862年屈達之助編的《英和對譯袖珍辭書》中,即用“癌腫”來對譯cancer。
同是在19世紀中期,在中國卻是另壹種情形:cancer不是用“癌”來指稱,而是用了“癰”、“癰疽”這類名稱。
1857年,合信(Benjamin Hobson,1816-1873)《西醫略論》:“直腸癰生在 *** 上壹二寸間,此證不多見,亦無治法。
”(見《西醫略論》,第Ⅱ卷,上海:仁濟醫館。
載幕末期醫學書復刊,第Ⅱ期,東京:冬至書房,昭和六十壹年,第77頁)“直腸癰”,即直腸癌。
在《西醫略論》書後所附英漢對照目錄中又有:“Cancer,癰疽論”(同上,第162頁)。
“癰”、“癰疽”原為中醫術語,合信也說:“癰疽論,此借用中土之名以立說。
惟乳癰與中土所論同,余則異。
”(同上,第Ⅰ卷,第109頁)
那麽,在什麽時候中國開始用“癌”字來表示cancer呢?《漢語大字典》和《漢語大詞典》在“癌”字條下所列的書證均選自魯迅寫於1925年的壹封信。
從這個書證看,當時魯迅已經用“癌”字來表示cancer了。
史有為(1998:12)說:“大概到了20世紀20年代或其前後,中國才確定使用‘癌’對譯cancer,例如1923年《英漢雙解韋氏大辭典》即以‘癌,毒癌’來註釋cancer。
”比《英漢雙解韋氏大辭典》早出版5年的壹部工具書裏,我們也找到了“癌”字的用例。
1918年,在孔慶萊、吳德亮等人編輯的《植物學大辭典》(商務印書館,上海)中,收有“白屈菜”條,在該條下面載有:“此植物有毒,惟其地下部可用為治胃癌之藥。
”(見該書第300頁,下欄)白屈菜根是壹種中草藥,它破瘀消腫,止血止痛,可醫治消化性潰瘍病,對胃癌也有壹定的療效(江蘇新醫院,1986:749)。
在日本,早期的壹些詞典中,癌多稱為“癌腫”。
但到了1915年,松井簡治在《大日本國語辭典》中說,“癌”為“癌腫”之略(史有為,:1998:13)。
看來在那時或許更前,“癌腫”已經可以簡稱作“癌”了。
因此,具有現代意義的“癌”字從日本傳入中國,估計是在19世紀初。
以上1918年的那個例證可能不是最早的。
此外,關於“癌”字的讀音也是值得壹提的。
“癌”本來讀yan。
李榮(1990:324)說:“壹九六壹年,《新華字典》大修。
編者考慮到‘癌癥’(cancer)跟‘炎癥’(inflammation)最好有個區別,就參考某些方言‘巖’讀如‘崖’,就是ngai壹類的音,北京語音沒有ng聲母(除非是連讀或ng自成音節),就推薦‘癌’讀ai。
”但史有為(1998:10)說:“‘癌’字在民間很早就讀‘白’了。
據筆者回憶,上海地區在50年代時大部分人在說普通話時都不由自主地讀成ai,筆者那時也是如此。
”陳原(塵元,1991:208)也說:“五十年代把‘癌’字改讀ai,‘胃ai’就是‘胃癌’,大癥;‘胃yan’卻是‘胃炎’,小病。
胃炎、肺炎、腸炎的炎,都按原來讀法yan,而將胃癌、肺癌、腸癌的癌,改讀ai,以示區別。
”因此,史有為(1998:10)說:“1961年《新華字典》秉持約定俗成以及同音區分的原則,始改其音,確實是順乎自然的善舉。
但絕非簡單的‘推薦’,而是先有現實,其後再加以確認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