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話來源
明代初期定都南京,南京官話被推崇,以南京官話為官方語言,金陵雅音(以《洪武正韻》為規範)以古中原雅言正統嫡傳的身份被確立為中國漢語的標準音。朱棣奪取建文帝的帝位,遷都北平(改為京師,稱北京),以南京人為主、從全國各地遷徙數十萬貴族、富戶、民眾。以南京官話為主要基礎影響元大都語音,經歷明朝整個時代的過程,北京官話(異於北京胡同音)初步形成。
金啟孮認為,從意大利來的傳教士利瑪竇曾用羅馬拼音記錄了大量的當時的北京話,這些記錄至今尚保存著。從利的記錄中可以明白無誤地看出:當時的北京話是有大量入聲字並且沒有zh、ch、sh等翹舌音的語言。這說明了當時的北京話不是現在的北京話,也不是現在的普通話,因為無論北京話還是普通話都不具備這些特征。同時也說明了北京話和普通話的歷史都超不過400年,400年前的北京話是明朝的官話。
2、民國
中華民國成立後,在北京召開了“中國讀音統壹會”制定了史稱老國音的國音系統,確定了以“京音為主,兼顧南北”的國音,具有入聲。同期並制定了註音字母第壹式。1913年,新建立的民國政府制定的老國音雖以北京音為主,但為了兼顧各地,仍具有南京官話的特征,如有入聲等。當時預定為官方語言的國音是南京話和北京話的結合:區分平翹舌音、前後鼻音、尖團音,平、上、去聲調按照北京話,而部分韻母、入聲音調按照南京話,成為壹個京音為主兼顧南北的復合普語言。1918年(中華民國七年)公布了第壹套國家認可的國音“註音字母”,以“折中南北牽合古今”為原則,包括保持入聲特征,主要由北京官話和南京官話混合提取創造。1919年4月21日,北洋政府成立“國語統壹籌備會”。1919年9月編輯出版了《中華民國國音字典》。1920年,由於《國音字典》語音標準與北平語音標準產生的矛盾,爆發了“京國之爭”。同年,南京高等師範學校(今南京大學)英文科主任張士壹發表《國語統壹問題》,認為註音字母連同國音都要做根本的改造,不認同國音,主張以北平音為國音標準。1921年,中華國音留聲機片及國語留聲機片先後發行,確定了國音聲調。中華國音留聲機片由王璞在上海發音,平、上、去依北京聲調,入聲為北京讀書音。國語留聲機片是趙元任在美國發音,上海商務印書館制作發行,平、上、去依北京聲調,入聲則為標準南京音。1932年5月,中華民國教育部正式公布並出版《國音常用字匯》,為確立國語的標準提供了範本,為現代漢語標準第壹個系統——國語系統。1932年之後的國語廣播,都采取了以《國音常用字匯》為標準的形式,各地的國語標準壹致化。1949年以後的國語系統、普通話系統、華語系統,均源於這個時期的國語系統。?
新中國
1949年主持教材工作的葉聖陶力主將小學“國語”科改稱“語文”。1950年《小學語文課程暫行標準(草案)》規定:“所謂語文,應是以北京音系為標準的普通話和照普通話寫出的語體文。”“講解用的語言,仍用以北京音系為標準的普通話,不用方言土語。”《小學語文教學大綱草案(初稿)》和《小學語文教學大綱(草案)》再次強調:“教給兒童的語言必須是規範化的漢民族的***同語言。這種語言就是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以典範的現代白話文著作為語法規範的普通話。推廣普通話是小學語文科的壹項重要任務。”“第壹是詞的聲音。這首先要求依照普通話的語音進行教學;在方言區域須特別註意正音工作。”在1955年10月召開的“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和“現代漢語規範問題學術會議”期間,將漢民族***同語的正式名稱正式定為“普通話”,並同時確定了它的定義,即“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以北方話為基礎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