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紀委沒有專門的認定,但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中,對男女不正當關系作為處分的法定情形有三種:
壹是,包養情人,做違法違紀處分;
二是,與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響,做黨紀處分;
三是,構成重婚,以重婚罪做刑事處罰。
除以上三種法定情形外,其他男女不正當關系並未上升至法律層面,基於民事法律“法無規定即為允許,法無規定不可處罰”的基本法律要求,不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男女不正當關系不可進行法律評價,不可進行法律處分或處罰。
關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重婚、包養情人、二奶、小三、第三者、通奸的認定
1、關於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認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的解釋(壹)》(法釋〔2001〕30號):第二條 ?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同居住。根據該法律規定: 其壹,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指的是不以夫妻名義,與婚外異性同居生活,持續性、穩定性是其基本要求,其屬於非法同居的壹種。其二,男女雙方都無配偶,未辦理結婚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生活在壹起的,也屬於非法同居。其三,此種情形,男女雙方屬於自願行為,且有交穩固的感情基礎,感情的交往不以金錢來維系。
2、關於重婚的認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後發生的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處罰的批復》(法復、〔1994〕10號):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1月12日國務院批準,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發布施行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根據該法律規定:其壹,有配偶的人與他人登記結婚的,構成重婚;雖未登記,但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也構成重婚。其二,構成重婚有法定的條件,重復登記者,以夫妻名義非法同居者才構成重婚,反之不構成。
3、關於包養情人
包養情人只是寫進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暫行條例》,但何為包養情人並沒有明確的法律定義,其解釋可參考新華字典的定義:根據《新華字典》查閱的內容:包—筆畫數:5,部首:勹, 筆順編號:35515,總攬,負全責,包銷,包攬之意。養—筆畫數:9,部首:丷,筆順編號:431113432,撫育,供給生活品,養育,贍養,撫養,養家之意。包養—基本解釋: 為婚外異性(多為女性)提供房屋、金錢等並與之長期保持性關系:~情婦。 ? 情—筆畫數:11,部首:忄,筆順編號:44211212511,專指男女相愛的心理狀態及有關的事物:愛情、情人、情書、情侶、情詩、殉情、情竇初開(形容少女初懂愛情)、對異性的欲望,性欲:情欲、發情期之意。情人—基本解釋:感情深厚的友人,戀人。根據以上解釋:其壹,包養壹詞屬於貶義詞,泛指為婚外異性提供衣、食、住、行,吃、喝、玩、樂的物質條件,以此作為交易條件,獲得自身性的滿足,通常以金錢作為維持男女不正當關系的基礎。其二,情人壹詞屬於中性詞匯,互有感情的人都可以稱之為情人,但壹旦和包養組合成詞匯,包養情人就具有了貶義。
4、關於二奶、小三、第三者
其壹,經查詢,二奶並未收錄入新華字典,此種叫法屬於網絡流行用語,具有貶義,二奶通常是指或許是為了金錢,或許是為了前途,或許是為了生理需求,大多數是為了經濟利益被包養的人。其二,小三、第三者是同義語,泛指破壞他人家庭的人,可能是無意為之,或是有意為之,通常男女雙方相對經濟獨立,且彼此之間有壹定感情基礎,或彼此之間有承諾,並非靠金錢才能維持之間的關系。
5、關於通奸
根據《新華字典》查閱內容:通—筆畫數:10; 部首:辶; 筆順編號:5425112454,設有阻礙,可以穿過,能夠達到:通風、通天、通氣、通宵、通行、通過、通衢、貫通、四通八達;男女不正當的性行為:通奸、私通、之意。奸—筆畫數:6; 部首:女; 筆順編號:531112,陰險,虛偽,狡詐:奸人、奸狡、奸刁、奸佞、奸雄、奸智(為非作歹的心計);男女發生不正當的性行為:奸淫等之意。根據以上解釋:通奸組成詞匯,具有貶義,泛指男女發生不正當的性行為,不以金錢為目的,或是為生理所需,或是尋求刺激,或是尋求慰藉,亦或是有壹定感情,且無時間長短、持續性、穩定性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