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的筆畫是11畫,筆順是:撇,撇,豎,豎,橫折,橫,橫,橫,橫,豎鉤,點 。
得讀音dé、de或děi,常用漢字,本義是指得到、獲得。讀dé時,有得到、演算產生結果、適合、實現等意思;讀de時,有用在動詞後表示可能、用在動詞和補語中間表示可能、用在動詞或形容詞後表示結果等用法;讀děi時,有需要、必要、極舒服等意思。
漢字演變:得上古前期,西周以前上古前期,“得”字是“獲得”的意思,只作動詞用。中國最早的文獻甲骨文裏,“得”字已經出現了。甲骨文中的“得”字從又持貝,純屬“獲得”的意思甲骨文中的“獲”字亦作從又持佳;“得”、“獲”兩字不但構造相近,而且意思相同。例如《左傳》定公九年:“凡獲器用曰得,得用焉曰獲”,《說文》:“得,行有所,古得字也”。這些早期的文獻和註釋裏,都告訴我們“得”字最初是“獲得”的意思。
關於結構助詞“的”與“得”同用於補語的情況,本人就此問題特致電了“商務印書館”《新華大字典最新修訂版第1版》編輯委員會工作人員,他們給出了明確地答復:‘的’與‘得’同用於補語是在以前國家沒有嚴格規定時所用的情況。
《新華字典》作出規定以後絕不能這樣使用,沒詳細咨詢過哪年規定的,不過至少是2000年始,至於電視臺、互聯網上“的”與“得”同用於補語,那是人為錯誤。”特此說明!
得,的,地的區別:
1、註意區分詞性。即註意它們在句子中是起實詞作用還是起虛詞作用。實詞則讀實詞的音,分別讀作dì、dì、dé,虛詞則壹律念輕聲de。
2、註意他們在句子中的作用。即是起主體作用還是起輔助作用。如起主體作用,則為實詞,就按實詞來讀音和使用;如在句子中僅起輔助作用,便為虛詞,應按虛詞的讀音和使用來處理
3、註意它們所處的位置以及與其它詞之間的相互關系。如:他們的關系處理得很好,同學之間的友誼也迅速地融洽了。在這壹復句中,前壹分句的“很好”,通過“得”構成謂語動詞的補語,說明“怎麽樣”。此處的“得”,不起實體表義作用,僅處從屬地位。
應讀de,但如將它寫成同音虛詞“的”或“地”,那“的”既不表示“目的”,“地”也不指“土地”,其詞語之間不僅關系混亂,其表意也謬誤了。同樣,後壹分句中的“地”,也不能寫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