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1672,65438+10月29日—1755年4月30日)安徽桐城人。清代傑出的政治家、大學生張穎的次子。
康熙三十九年(1700),中進士,改庶吉士,獲準檢討,入南學,進入權力中心。康熙朝,官至刑部左侍郎,整頓吏治。
雍正帝即位後,先後擔任禮部尚書、戶部尚書、吏部尚書、保和殿大學士(內閣記錄)和軍機大臣,完善了軍部制度。
乾隆皇帝登基後,君臣漸起疑心,晚景淒涼,官歸故裏。乾隆二十歲(1755),死於家中。八十四歲時,謚號為“文和”,享有祠堂。他是清朝唯壹壹個有祠堂資格的漢族大臣。
張先後擔任過《西征朔州記》的編輯、清代聖祖省誌副刊官、《明史》、《四朝史》、《清惠典》、《世宗誌》的社長官。
2.陳廷敬
陳廷敬(1638 65438+2月31-1765438+2002年5月23日)陽城(今山西省晉城市陽城縣)人,清代大臣、學者。當初他取名景,因為同科同名,所以朝廷給他加了“庭”字,改為庭景。
順治十五年(1658)中進士,改庶吉士,受刺史嘉獎。康熙十四年(1675),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在宴席上為官。後在左都任欽差顧問,工部官,戶部官。
康熙四十二年(1703),文淵閣大學士,大官。康熙四十九年(1710)任《康熙字典》主編。康熙五十壹年四月病逝,享年七十五歲。
陳廷敬的作品和詩歌深邃而優雅。《四Ku全書》收錄《吳婷文編》50卷,其中《詩集》20卷,《吳婷任山二》3卷。陳廷敬在家鄉修建的吳婷山村保留至今。
3.小沈陽
(1750 7月1—1799 2月22日)牛之路,原名善保,本名翟,是家樂堂、世園會、綠野亭的主人。他是清朝中期的滿族官員和商人。
小沈陽剛入仕時,精明能幹,通過李侍堯案鞏固了自己的地位。乾隆皇帝寵信他,將他的小女兒十公主嫁給了小沈陽的長子豐紳殷德,使小沈陽不僅掌權,而且還是壹個親戚。
隨著權力的增長,他的私欲也日益膨脹,利用職務之便,結黨營私,聚斂錢財,打擊政敵。此外,小沈陽還親自經營工商,開設了75家典當行和300多家大小銀行,並與英國東印度公司和廣東第十三分行有業務往來。
小沈陽曾在清朝中央政府擔任並兼任多個要職,如封壹等忠襄公、官拜文華殿秀才等。他的職位主要有內閣首席秀才、軍機大臣、吏部大臣、戶部大臣、刑部大臣、軍務大臣。
他還擔任幾十個重要職務,如內務部總經理、國子監學士、《四庫全書》主編、負責警衛的大臣、步兵司令等。
嘉慶四年(1799),嘉慶帝罷黜了小沈陽,把他關進監獄。小沈陽積累的財富約值8.2億至11億兩白銀,其金銀加上其他古玩珍寶,超過了清政府過去十五年財政收入的總和。乾隆皇帝死後十五天,嘉慶帝賜小沈陽自殺,小沈陽死於49歲。
4.傅康安
傅康安(1754 —1796年7月2日),滿族,黃岐人,清乾隆年間名臣、愛國將領、郡王。大學士傅恒的第三個兒子,孝賢春皇後的侄子。
傅康安歷任雲貴、四川、閩浙、兩廣四省巡撫,在五營店當過大學士、軍機大臣。傅康安早年參加過第二次金川戰爭。
先後率軍平定了甘肅回民田五事件、臺灣林事件、吐蕃廓爾喀之戰、苗疆起義,維護了國家主權和領土的統壹完整,並授予功勛壹等功。
此外,他還參與制定了《西藏平反條例》和金瓶掣簽制度,為鞏固清中央政府與西藏的政治關系,維護祖國統壹,加強民族團結發揮了重要作用。
嘉慶元年(1796)二月賜傅康安貝子,同年五月死。被謚號為永嘉郡王、文祥,並封為太廟,供奉在趙衷廟、賢良廟。
5.李鴻章
李鴻章(1823年2月15-19011年10月7日),晚清名臣,洋務運動主要領導人之壹,安徽合肥人,在國際上常被稱為“李湯種”。因為他的第二職業,他是壹個平民。本名,字漸成傅或[fú],名少泉(春)。晚年自詡為儀,故謚號無憂。
李鴻章作為晚清重臣,是淮軍和北洋水師的創始人和總司令,洋務運動的領導者之壹。他建立了中國第壹支西式海軍——北洋水師,壹級上將蘇壹波。
他壹生參與了壹系列重大歷史事件,包括鎮壓太平天國運動、鎮壓撚軍起義、洋務運動、甲午戰爭等。,並代表清政府簽訂了《越南條約》、《馬關條約》、《中法簡明條約》、《辛醜條約》等壹系列不平等條約。
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被譽為“大清帝國唯壹有能力與世界列強抗衡的人”,德國海軍大臣柯納爾被譽為“東方俾斯麥”,慈禧太後被譽為“再造黃之人”,與曾國藩、張之洞、左並稱為“中興四大名臣”。他死後,被追授為太傅、壹等蘇,並謚號文忠。其作品被收入《李文忠龔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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