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們發現了第三種解釋。人們認為“訓”字在古代是狼的意思。出處見《爾雅·釋獸》:“狼極有力,速也。”按照這個註釋,“魯迅”指的是壹只勇敢而強大的狼的兒子。歷史學家侯外廬持這種觀點。他說魯迅是封建社會的叛逆者,他的代表作《狂人日記》抨擊了封建社會的“吃人”制度。他用這兩個字作為名字,很明確地表達了他要冒充“狼子”,徹底脫離封建社會制度的意願。?
據說侯外廬的解釋被提到魯迅的妻子許廣平那裏,許廣平連連稱贊,表示同意。
魯迅壹生用了115個筆名。
即:釘孟、甘、、馮、袁根、魏石義、蔔堂、尤剛、眾投、長庚、鶴峰、、貢汗、風水、、鄧當世、頡頏、史粉、李密、白舌、白道、白再軒、董璇、白道。智、智進、名色、羅多、、趙令義、壹個活人、荀彧、茹劍、、敖、敖、墨蓮、、鎖子、、顏敖、、、耿、、米張子。旅滬記、卞、、蘇兒、傲宴、、長庚、崇顓、傅淩、康瑜、康、羅、尊、朱觀、尤光、袁觀、、霍沖、L、魯迅。其中,使用最多的筆名是“魯迅”,使用最多的筆名年份是1934,達到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