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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比較顧忌的語言和行為是什麽?

中國人對自身的身體禁忌:

中國的平民百姓只所以要盡力遠離那些“命大”於己的神聖的權威人體和不潔凈的危險人體,當然是出於壹種自我保護的目的。他們害怕那具有更強的神秘力量的人體通過接觸、目視、語音的傳導傷害了自己的身體,這是對自身以外人體的禁忌。除此之外,民間還相信,自己還需要對自己的人體采取壹些禁忌行為,進壹步確保自身人體的安全。?

裸露禁忌?

中國人忌諱裸露自己的身體。除了小孩子可以光著身體到處跑以外,

成年人絕對不可以將肉體裸露人前。民間有“男不露臍,女不露皮”的俗語。可能是出於對男性幹重體力時太熱的照顧,也可能是出於男性上體無性刺激敏感特區的考慮,所以男性上體的裸露限制尚不太嚴格。對於女性,要求的嚴刻是驚人駭世的。舊時,壹般平民良家婦女,人幼年起就深藏閨閣,所謂“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整天呆在家裏。這意思不外是要將難以包裹的臉、手都隱藏起來,不讓外人看到。因為女人任何部位的裸露都會產生“性引誘”,都會引起男人的淫欲,從而招致禍患。在孟姜女的傳說故事中,萬喜良為逃避修長城的苦役,跳進了孟姜女的家院,正巧看到孟姜女在玩水時裸露的胳膊。於是,孟姜女只得做了萬喜良的妻子。從這裏看,裸露禁忌的根由並不僅僅在於有失禮貌或者男女間的私情,而還有更深層的信仰根源。亦即,在別人看到自己裸露的肉體的同時,自己的靈魂也就被這人攝去了、占有了、控制了。因而,裸露者也就完全失去了自衛的能力,只有服就這人而去了。只不過,這種深層的根源在後世封建禮教的影響下變換了形貌而更加隱蔽罷了。直至如今,當人們提起某某人時,有人會帶著很自豪、很自信的口氣說:“他呀,我見過!”“我認識他!”“我們是莫逆之交。”“我們從小就在壹個水坑裏洗澡。”等等,這口氣裏多少還隱約地可以感到他是在說,“我已經占有了他!”這種占有的觀念,當然也是屬於靈魂的占有的!他越是熟視過他的面孔、他的肉體,越是更多地、更牢地把握著了他的靈魂!?

現代中國人對於裸露身體仍是有所忌諱的,不過不像舊時那樣拘泥了。對於乳房、性器官的裸露是禁止的;對於四肢和其他不太性感的地方則聽之任之了;對於“比基尼”三點式泳裝的接受以及對人體畫展、人體藝術的欣賞標誌著中國人在這方面意識的突破和進展。?

骨相禁忌?

由於相信通過註視可以攝取、控制靈魂的巫術效驗,所以中國上古時就有許多人體相法。骨相便為其中壹種。王符《潛夫論箋.相列》雲:“人之有骨法也,猶萬物之有種類。”王充《論衡.骨相篇》雲:“案骨節之法,察皮膚之理,以審人之性命,無不應者。”王充還列舉了範蠡去越,尉繚亡秦的例子。說:“越王為人,長頸鳥喙,可與***患難,不可與***榮樂。”“秦王為人,隆準長目,鷙膺豺聲,少恩,虎視狼心……不可與交遊。”都是通過骨相、占驗掌握對方靈魂從而加以避忌的實證。可見民間是有“長頸鳥喙”、“隆準長目,鷙膺豺聲”等骨相禁忌的。骨相呈兇兆的俗信原則壹旦在民間約定俗成,便不僅適合於別人,也適合於自身。因而自身如有呈兇兆的骨相也會自我諱忌的。當然,這種相論是唯心主義的,但是在民間仍有眾多篤信不疑者。此種情狀,戰國時期的思想家荀子,早就在《荀子.非相篇》中指出了,他說:“相人之形狀顏色而知其吉兇妖祥,世俗稱之;古之人無有也,學者不道也。”他還列舉了許多實例來論證骨相之法是不可信的,指出“相形不如論心”。可見相骨禁忌是屬於俗信的,其中迷信、謬誤的地方,也早已被明眼人看破。不過,民間信仰的存在和發展並沒有因少數智者的覺悟而中止和改變,骨相信仰仍然越來越繁復地發展、延續下來。民間有“上身長,佐君王;上身短,福分淺”、“上身長,坐中堂;下身長,走忙忙”的說法。這是媚上的。還有壹種說法是:“上身長,下向短,不吃嘴就是懶”。這是勞動者自珍的俗諺。兩種說法雖有立場的分別,卻也有壹致的地方。它反映了對同壹骨相不同立場的不同禁忌,也是壹種骨相俗信的特例。總之,民間對骨頭的靈氣還是崇信的,“骨法為祿相表,氣色為吉兇候”。對意誌堅定的強者,民間俗稱之為“硬骨頭”、“有骨氣”。《西遊記》中白骨精能從壹堆白骨而變化成人形也是中國民間相信骨頭是有靈性的壹個證據。《水滸傳》中武松葬兄以骨,還有今天對故人哀思寄托於其骨灰等等,也都與骨靈信仰不無關系。由於民間存有骨靈信仰,所以迷信活動中,凡骨相不好的人便成為眾人禁忌的對象,對自身骨相不好的,便也深以為忌,想方設法要改變自己的厄運。?

肉體禁忌?

與骨骼相連的,是人的肉體。民間俗信以為,肉體也是靈魂依附的處所。《左傳.昭七年》:“人生始化為魄,既生魄,陽曰魂。〔疏〕魂魄,神靈之名。附形之靈為魄,附氣之神為魂也”。(見《康熙字典.鬼部》)或謂“魄,人陰神;魂,人陽神”(見《淮南子.說山訓.註》)。而“陰陽不測之謂神”(見《周易.系辭》),又以骨肉必歸於土故以歸言之。歸者,鬼也。所以知道,在古人的眼中,人體的骨肉同是魂魄的駐地,當骨肉歸之於土時,人始化為鬼靈。由於這種信念的存在,所以有時人也可以有魂魄在身以顯吉兇兆示的靈性感覺。比如身體某部位的肉在顫動,就以為是魂魄在顯靈,或者是神靈附體、神靈感召的結果。《臺灣風俗誌》中說,在酉時、辰時、寅時身上的肉跳動不止便象征著兇災、失財等禍事將臨,因而是俗民所要忌諱的事體。其實,人體肉跳不過是壹種生理現象而已。肉體既是靈魂的宿地,所以人們很註意身體的胖瘦。太胖了不好,太瘦了也不好。壹般說來嬰兒喜胖,忌瘦,生下來時,是個“大胖小子”、“小胖妞”很討人喜歡。如果生得瘦小,就很憂慮,擔心是否能成人。到了青年時期又喜瘦忌胖,如果青年後生身體突然發胖起來,那將是個兇兆。有諺語雲“後生發福,棺材當屋”。中年人體發胖是正常的,太瘦了往往是有病的表現。老年又喜瘦忌胖了,所謂“有錢難買老來瘦”,老年人越瘦越精神。不過中國人還有體胖為福氣的觀念。幾日不見,壹見面總是言稱對方“胖了”、“發福了”,忌言人瘦。人瘦不吉利,不是有病,就是“窮氣”。所以不管年齡大小身體好壞,見面說“您又發福了”是準沒錯的,人家不會怪罪。如果說,“您又瘦了”。聽者心裏就會犯嘀咕,“是嗎?不會吧?”要是心量再小點兒,回去當真還生起病來呢。這就是忌諱的效應。?

文身禁忌?

除了骨肉,人體之皮膚也有禁忌。文身禁忌便是很普遍的壹種。據說中國五十六個民族,都有過文身的歷史。現代學者壹般認為,文身是民族早期發展階段中存在的壹種風習。方法是用針在人體全身或局部刺出自然物的形狀或幾何圖形。有的染色,有的不染色,壹般用作圖騰標誌。《莊子.逍遙遊》中有言:“宋人資章甫而適諸越,越人斷發文身,無所用之。”許多史誌典籍中也都記載著少數民族文身的風習。直至現今,傣族、基諾族等許多少數民族中還在流行此俗。文身壹般從十五六歲開始。許多人壹生中文刺數次。男女都有,女的大都只黥刺小腿部,花紋與衣服上寬闊的邊飾圖案相仿;男的在臂部、腿部都有,圖形有動物、花草、星辰、日用器物等。文身的圖式表現著某種具體的意象。這些具體的意象又凝聚著民族精神、民族文化方面的意義,與族群的經濟、社會發展以及宗教觀念、民間信仰都有著密切的聯系。有人指出“文身是壹部鐫刻著痛苦與意誌的精神現象學”。解釋文身功能的說法大致有:美飾說、尊榮說、吸引說、巫術說、標誌說等五種。與文身禁忌信仰相關的主要是巫術說和標誌說。例如基諾族、傣族等少數民族就有忌不文身的信仰。他們認為壹個人如不文身,死後就不能進鬼寨與祖先聚合,而只能當野鬼。這當然是壹種族類認同的信仰。除此之外,在自己身體上刻出文樣,標出壹個獨特的自我,是否也有讓常常會離開肉體而出遊的靈魂返回自我時不致認錯、不致猶豫不決的含義呢?如果是有這層含義,那麽,不文身就有靈魂走失的危險了。還有的民族把文身視為抵禦侵害、防止禍患、增強自身魔力的壹種辦法,這就有巫術的作用存在了。臺灣高山族中的泰雅人婦女婚前都要“黥面”,即在臉上刺上三道藍色花紋。有的在前額和下頦刺上放射形的粗藍紋,誇示自己善持家,有本事,會織布等。男子下頦也要刺上壹條藍紋,表示威武勇敢。實際上這些文身的行為除了美飾的作用而外,也還有著壹種巫術的作用,他們相信,“黥面”的結果會使自己增強應付新生活的能力,並且確保自己不致受到陌生人的傷害。如果有誰文刺了不該文刺的紋樣,也是要受到懲罰的。因為文刺的不同紋樣具有不同的意義。高山族中文身還有許多具體的禁忌。如泰雅人文身者必須是處男、處女。私婚者禁忌文身。文身施術中禁忌孕婦及其丈夫探視,否則以為傷口會血流不止。文身創口未愈合前,禁忌與外人相見。壹般婦女在月經時不施術,同族中有人死亡不施術,家族設陷阱狩獵不施術。如果違犯這些禁忌,文身就很難取得成功。排灣人還有月朔日不施術、有人打噴嚏時不施術、放屁不施術等等禁忌。以為月朔時文身,刺處會化膿;打噴嚏、放屁時施術,靈魂會聞聲脫走,不安全。賽夏人和泰雅人還規定文身施術前不能吃獸類的鮮血及內臟,否則文身時出血多;不能吃鍋巴,否則皮膚會硬化,受術要痛苦;不能吃鹽,不可抽煙,不可吃橘子,否則花紋會變顏色。不能吃魚或竽頭,否則,創口會發癢。排灣人魯凱人在施術後至創口痊愈前,不可吃米飯、豬肉、鹽、豆或烤白薯,只能吃蕃薯、糊糊和其他蔬菜。泰雅人在文身時還不許家人穿花衣服,尤其是紅色衣服。漢族也有文身習俗。例如《水滸傳》中九紋龍史進,以及其他習武人的文身等都是這種習俗的殘存。進入階級社會以後,文身還作為等級身份或作為秘密會社成員的標誌。總之,凡強調文身的區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文身的禁習風習。只是那些文身風俗早已消退的族群,才不見了文身禁忌的桎梏。時下偶見於中小學生,或者男女青年間的臂花、胸圖就更是興之所致的遊戲之作了,談不上文身,更談不上文身禁忌了。不過,能否認為它也是文身風習的某種殘留遺跡呢?我想,也是可以這樣看待的。?

裸露禁忌與肉體禁忌--中國人對自身的身體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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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11-15 12:58:33

影像禁忌?

中國人俗以為,人體是由“形”和“氣”二者合壹而成的。形者,容也,又,形為骨現,亦即貌姿、體形、容色壹類物質的實體;氣者,息也,又,神之盛也,亦即精神方面的存在。形者,形體;氣者,元氣。所謂“形者生之舍也,氣者生之元也”(見《文子.守弱篇》)。王充《論衡.言毒篇》雲:“萬物之生,皆稟元氣。”所以“形體”和“元氣”都是人體要護衛的,失壹不可,損壹害二。形體和元氣的完好與否又直接關系到魂魄的安穩,因為“魄附於形而魂附於氣也”(見《春秋左傳正義.卷四十四.疏》),所以形與氣的關系也就是體魄與靈魂的關系。因此,中國民間,在與人體有關的禁忌中,不僅有體魄的禁忌,也還有靈魂的禁忌。靈魂的禁忌,如何體現?中國人很容易地把靈魂具象化為影像。在中國人的俗信中,以為人的影子既和人的身體相像又和人的身體相關。身體為陽,影像為陰,所以就覺得影子大約就是自己的靈魂,或者是與靈魂有關的屬於自己生命中重要的東西。人體中有靈魂才有影子的。鬼魂沒有影子。如果壹個人失去了自己的影子(據信這是完全可能的),那麽這個人就會變成鬼而失去生命。同樣,如果誰的影子被別人損害了,那麽他的身體也會因此而得病或者受到傷害。如果要詛咒或者暗害某人,就可以悄悄踩住或者暗暗用刀子砍、用釘子釘某人的影子,通過這種手段來達到目的。所以中國人是忌諱和禁止別人踏踩自己的影子的。如果身體有了病或者受到傷害而查不出別的原因時,他們便會回憶是否有人踩過或者傷害過自己的影子。在收殮死者,往棺木上加蓋子的時候,也特別要小心,不要讓自己的影子被釘進棺材裏去,以免自己的健康因此而受到危害。葬埋時,也要後退到離開墓坑壹定距離的地方,用繩子把棺材續進墓坑中去,以免自己的身影落進墓穴使自己受到傷害。陰陽先生也總是站到影子落不到墓穴內的坑沿壹邊指點安葬事情的進行。掘墓人和擡棺人都用布條緊緊纏住手腕,以使自己的影子穩固地牽牢在自己身上,否則,影子掉落進墓穴便是大不吉利的事情了。?

由陽光和燭光等投射的影子聯想到鏡子中的影像,就覺得鏡子中的影像也是自己的魂魄。中國文學名著《西遊記》、《紅樓夢》以及許多民間傳說、民間故事中都有“魔鏡攝魂”的情節描寫。民間普通人也認為照鏡子不宜過多,照鏡子越多,老得越快。因為照鏡了時,魂魄就會被攝去。這樣反復地照來照去,魂魄是要勞神受損的,人體也會因之而受到損害。?

當照相機發明並在中國開始使用時,中國民間許多人害怕照相,擔心會因此而損傷元氣。據說連慈禧太後也相信此說,認為照相有靈魂失落的危險。直到現在,還有人認真地解釋,照相和洗澡壹樣都會使人傷元氣。洗澡會損傷身體,照相能攝走真魂,這兩樣都是需要避諱、禁忌的。現代照相技術又加上了鎂光燈的閃爍,就更加深了這壹層顧慮,甚至還有人說照相會失血的。更有壹些人為照片沒有把全身都照進去而擔憂,以為沒有照上腿腳的相片會導致自己真的失去腿腳;沒有照上頭面及僅照上半個身子的照片就更犯忌諱,要也不敢要的。然而,事實是,照相機還是越來越多起來,愛拍照的人也越來越多了,看來只要是能留下壹張滿意的照片,人們也就不顧不上自己的靈魂和肉體是否要受痛苦了。?

在照相機普遍應用之前,人們還對畫像心存忌憚。壹旦自己的形象被畫在紙上,自己的靈魂也就被拿去了。古代緝捕罪犯,都是畫壹張像貼在城門口和交通要道路旁,以此辨認罪犯。同時,也含有先攝住罪犯的靈魂,再緝拿真兇的意義。有些術士、巫師還可以根據圖像判斷出罪犯的去向,甚至可以控制罪犯,使其自投羅網。因此,中國人壹般是不願意讓人畫下自己的肖像的。民間相信,如果要懲治某人,可以將他的像畫下來燒掉,或者戳破,這樣至少可以損傷他的靈魂,如果不是直接損害他的身體的話。直到現今,這種辦法還被用來對付那些犯下不可饒恕的罪惡的元兇,不論他是中國人還是外國人,也不論他是普通人還是領袖人物。假如不是幅真的畫像,而是漫畫,把某壹人物的某些特征加以誇大,用來表示壹種幽默感或諷刺意味,就更不能被中國人所容忍了。無論怎樣說,被畫者都感到是對自己的壹種辱沒,至少是使自己陷入壹種難堪境地的羞辱,這仍然是影像禁忌的觀念在作怪。在這種觀念的影響下,漫畫在中國壹般只能畫某種無名無姓的類型人物。究其信仰上的根源,還是與偶像崇拜與靈物崇拜密不可分的。在中國民間俗信中,存在物與影像是同壹的。人的影像、畫像以及塑像和人本身壹樣,都是人的靈魂的寓所,甚至這些影像、畫像以及塑像還就是人本身。像《紅色娘子軍》中那個年輕的女子嫁給了壹尊木雕塑像;像《原野》中那個老太婆針刺偶像的舉動;像《神筆馬良》、《葉公好龍》、《畫中人》等等傳說故事中描繪的情景以及殯葬死人時燒掉的紙紮童男童女、牲畜、房屋、器物等等塑像,都是在這壹民間信仰的背景下產生的現象。因此說,中國的影像禁忌是有著悠久的民俗文化傳統和深厚的民間信仰基礎的。?

色氣禁忌?

和形體、影像相關連的還有色氣。色,《說文解字》雲:“顏氣也。”今有容顏氣色之說。顏,指眉目之間。壹個人的容顏氣色的變化可以看出其心情、體質的好壞。“心熱者,顏發赤”。《周書》雲:“喜色,油然以出;怒色,厲然以侮;欲色,嫗然以愉;懼色,薄然以下;憂悲之色,瞿然以靜。”可見色是氣之表,氣是色之中。中表是相輔相成不可分離的。中國人忌色欲,戒好色。把具有色相的人體,視為不潔的人體,是需要禁忌與之接觸的。相信好色損元神(這壹點在後邊房事禁忌中還要詳談,此不贅述)。民間忌爭氣,相信爭氣傷身。不好色是指不沈湎於性愛的淫欲之中;所謂“正配還須潔,邪姻不可結”。如果好色縱欲,不但損傷元氣,還要遭到因循報應,是為大忌。不爭氣是指不與人鬥氣。和為貴,貴圓通。如果與人鬥氣爭勝,勢必小怨成大仇,冤冤相報,傷財害命,禍患無窮,亦為大忌。但是,如果是正當的婚戀和立足於自強不息,那還是可以“向往美色”和應當“爭壹口氣”的。?

民間稱久病體弱者為“氣虛”,氣虛者易招災。縱欲亦易導致“氣虛”,所謂“陰虛”是也。氣虛是元氣大傷的表現,是魂魄衰弱的表現,此時忌外出,以防兇神降禍。為了增強抵禦鬼祟侵害的能力,往往在必須外出時,身上裝點朱砂,或攜帶桃樹枝、佩戴紅頭巾等以避邪魔。?

突然乏力也是民間壹大忌諱。本來很有氣力的人,突然沒有氣力起來,又好像沒有什麽病因,這是很讓人驚恐的事。這種情形總是壹種兇兆,大約是靈魂就要離去的先兆吧,所以民間是很忌諱的。南方有俗諺說:“要死格(的),沒有氣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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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使筷子的十二種使用忌諱

中國人使用筷子用餐是從遠古流傳下來的,古時又稱其為“箸”,日常生活當中對筷子的運用是非常有講究的。壹般我們在使用筷子時,正確的使用方法講究得是用右手執筷,大拇指和食指捏住筷子的上端,另外三個手指自然彎曲扶住筷子,並且筷子的兩端壹定要對齊。在使用過程當中,用餐前筷子壹定要整齊碼放在飯碗的右側,用餐後則壹定要整齊的豎向碼放在飯碗的正中。但這要絕對禁忌以下十二種筷子的使用方法。

1三長兩短: 這意思就是說在用餐前或用餐過程當中,將筷子長短不齊的放在桌子上。這種做法是大不吉利的,通常我們管它叫“三長兩短”。其意思是代表“死亡”。因為中國人過去認為人死以後是要裝進棺材的,在人裝進去以後,還沒有蓋棺材蓋的時候,棺材的組成部分是前後兩塊短木板,兩旁加底部***三塊長木板,五塊木板合在壹起做成的棺材正好是三長兩短,所以說這是極為不吉利的事情。

2仙人指路: 這種做法也是極為不能被人接受的,這種拿筷子的方法是,用大拇指和中指、無名指、小指捏住筷子,而食指伸出。這在北京人眼裏叫“罵大街”。因為在吃飯時食指伸出,總在不停的指別人,北京人壹般伸出食指去指對方時,大都帶有指責的意思。所以說,吃飯用筷子時用手指人,無異於指責別人,這同罵人是壹樣的,是不能夠允許的。還有壹種情況也是這種意思,那就是吃飯時同別人交談並用筷子指人.

3品箸留聲: 這種做法也是不行的,其做法是把筷子的壹端含在嘴裏,用嘴來回去嘬,並不時的發出噝噝聲響。這種行為被視為是壹種下賤的做法。因為在吃飯時用嘴嘬筷子的本身就是壹種無禮的行為,再加上配以聲音,更是令人生厭。所以壹般出現這種做法都會被認為是缺少家教,同樣不能夠允許。

4擊盞敲盅: 這種行為被看作是乞丐要飯,其做法是在用餐時用筷子敲擊盤碗。因為過去只有要飯的才用筷子擊打要飯盆,其發出的聲響配上嘴裏的哀告,使行人註意並給與施舍。這種做法被視為極其下賤的事情,被他人所不齒。

5執箸巡城: 這種做法是手裏拿著筷子,做旁若無人狀,用筷子來回在桌子上的菜盤裏巡找,知從哪裏下筷為好。此種行為是典型的缺乏修養的表現,且目中無人極其令人反感。

6迷箸刨墳: 這是指手裏拿著筷子在菜盤裏不住的扒拉,以求尋找獵物,就像盜墓刨墳的壹般。這種做法同“迷箸巡城”相近,都屬於缺乏教養的做法,令人生厭。

7淚箸遺珠:實際上這是用筷子往自己盤子裏夾菜時,手裏不利落,將菜湯流落到其它菜裏或桌子上。這種做法被視為嚴重失禮,同樣是不可取的。

8顛倒乾坤: 這就是說用餐時將筷子顛倒使用,這種做法是非常被人看不起的,正所謂饑不擇食,以至於都不顧臉面了,將筷子使倒,這是絕對不可以的。

9定海神針: 在用餐時用壹只筷子去插盤子裏的菜品,這也是不行的,這是被認為對同桌用餐人員的壹種羞辱。在吃飯時作出這種舉動,無異於在歐洲當眾對人伸出中指的意思是壹樣的,這也是不行的。

10當眾上香: 則往往是出於好心幫別人盛飯時,為了方便省事把壹副筷子插在飯中遞給對方。被會人視為大不敬,因為北京的傳統是為死人上香時才這樣做,如果把壹副筷子插入飯中,無異是被視同於給死人上香壹樣,所以說,把筷子插在碗裏是決不被接受的。

11交叉十字:

這壹點往往不被人們所註意,在用餐時將筷子隨便交叉放在桌上。這是不對的,為北京人認為在飯桌上打叉子,是對同桌其他人的全部否定,就如同學生寫錯作業,被老師在本上打叉子的性質壹樣,不能被他人接受。除此以外,這種做法也是對自己的不尊敬,因為過去吃官司畫供時才打叉子,這也就無疑是在否定自己,這也是不行的。

12落地驚神: 所謂“落地驚神”的意思是指失手將筷子掉落在地上,這是嚴重失禮的壹種表現。因為北京人認為,祖先們全部長眠在地下,不應當受到打攪,筷子落地就等於驚動了地下的祖先,這是大不孝,所以這種行為也是不被允許的。但這有破法,壹但筷子落地,就應當趕緊用落地的筷子根據自己所坐的方向,在地上畫出十字。其方向為先東西後南北。意思是我不是東西,不該驚動祖先,然後再將起筷子,嘴裏同時說自己該死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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