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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檜kuai還是秦檜hui

秦檜讀huì。

秦檜(1090年—1155年),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生於黃州(壹說古縣,即今廣西永福)。南宋奸臣、主和派代表人物,四大權相(其余為韓侂胄、史彌遠、賈似道)之首。

秦檜於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年)中進士,又中宣和五年(1123年)詞學兼茂科,任太學學正,後累官至禦史中丞。曾主張抗金,反對割地求和。

紹興十年(1140年),嶽飛、韓世忠等軍大舉北伐,屢破金軍,進逼開封。秦檜卻慫恿宋高宗迫令班師,導致北伐成果毀於壹旦。此後,宋高宗與秦檜連謀,相繼解除嶽飛等大將兵權,誣構謀反罪狀,並以“莫須有”罪名殺害嶽飛。在《紹興和議》簽訂後,其又獨攬相權18年。

紹興二十五年(1155年)十月二十二日,秦檜病卒,終年六十六歲,追贈為申王,謚號“忠獻”。宋寧宗開禧二年(1206年)四月,追奪秦檜王爵,改謚號為“謬醜”。

評價:

秦檜的壹生,卑躬屈膝,賣國求榮,就沒有做過壹件為國為民之事。無論是他早年辭職,還是投靠金人,反對議和,殺害嶽飛,排除異己,都是為了自己的前程為了自己的榮華富貴。

在對待投降這件事上,他比趙構還要積極。在害嶽飛這件事上,他也是積極不遺余力的。在得到金兀術的書信後,他就想法設法地去害嶽飛。利用趙構害怕嶽飛軍功太盛的心理,在立繼承人的問題上,犯了忌諱,逼死了嶽飛。

在這個問題上,永遠不能夠原諒秦檜。他並不是趙構害死嶽飛的執行者,而且慫恿趙構害死嶽飛的陰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