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的組詞語如下:
配殿、幕殿、茅殿、陵殿、鸞殿、龍殿、馬殿、涼殿、椒殿、課殿、鏡殿、鷲殿、金殿、過殿、阿殿、鞏殿、宮殿、風殿、梵殿、朵殿、佛殿、殿堂、享殿、香殿、別殿、浴殿、行殿、瓦殿、珍殿、月殿、帳殿、重殿。
含義
殿,漢語常用字(壹級字),讀作diàn,形聲字,最早見於西周金文。《說文》本義是“擊聲”,但文獻中不見用例;通常多用假借義,指宮殿;引申義有課殿,評為下等;又引申指鎮守,安撫。“殿”字還可通“純”,義為衣緣;通“念”(diàn),義為念?、愁苦呻吟。
康熙字典
《唐韻》《集韻》《韻會》堂練切。《正韻》蕩練切。?音電。堂高大者。《初學記·倉頡篇》:殿,大堂也。商周以前,其名不載。按《史記·秦始皇本紀》始作前殿。《漢書》:則有甘泉、函德、鳳凰、明光、臯門、麒麟、白虎、金華諸殿。歷代殿名或沿或革,惟魏之太極,自晉以降,正殿皆名之。
《摯虞·決疑要註》:其制有陛,右墄左平。平以文塼相亞次,墄者為階級也。九錫之禮,納陛以登,謂受此陛以上殿。顏師古曰:古者屋高嚴。皆名為殿,不必宮中。《前漢·黃霸傳》:令郡國上計吏條對,有舉孝子者先上殿。註:殿,丞相所坐屋也。今唯天子宸居稱殿。
又休息閑宴之殿曰便殿。師古《漢書註》:凡言便殿、便室、便坐者,皆非正大之處,所以就便安也。
又殿下,次於陛下之稱。《葉適·石林燕語》:制獨天子稱陛下,殿下則諸侯皆得通稱。至唐初制令,惟皇太子皇後,百官上疏稱殿下,至今循用之。
又鎭也,定也。《詩·小雅》:殿天子之邦。《毛傳》:殿,鎭也。正義曰:軍行在後曰殿,取其鎭重之義。《左傳·成二年》:此車壹人殿之,可以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