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程】為偏旁,稱為“旁金字”。
2.許多簡體字是由草書演變而來的。比如草書中,有今天的“中”的書寫形式,所以是“中”。註:壹般來說,“吃金”只簡化為左側時態,“吃金”、“吃金”、“吃金”簡化為左側時態。壹般只能用在左側(如“辯”、“刑”、“辮”、“絲”、“銜”等詞也簡化,但“信”、“誓”、“飯”、“部”、“絮”、“銜”等詞簡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