爨(拼音:cuàn),本義指燒火做飯。與這個意思相關的,都可叫做“爨”,如古代稱廚房為“爨室”,煮飯的大鍋叫“爨鑊”。“爨”也用作姓氏。
此字最早見於戰國 ,古字形上部模擬雙手拿著甑,中間是竈口,下部表示用雙手將木柴推進竈口。
由於“爨”字形繁雜,後世出現過多種簡化形體。上文提到的《說文》“籀文”,幹脆省去了上半部分。但這個字體似乎不通行,後世不見使用。東晉時的爨寶子碑、南朝宋的爨龍顏碑(見“書法欣賞”)中的“爨”字都把下面的雙手“大”省去了,火也成了四點;
可見當時的書法家也覺得此字難寫。其後出現的行書、草書,也都把“大”省去,幾乎沒有壹個是按原來結構寫的。舊時戲班子裏藝人有時還將用作“演劇”的“爨”寫成音近字“串”,於是有串戲、客串等說法。
現代通行的“爨”基本沿襲了最復雜的小篆,只是將代表甑的構件B寫成“同”,代表雙手的部分寫作“大”。
康熙字典:
巳集中火部 爨·康熙筆畫:29 ·部外筆畫:25。
古文:?。
《廣韻》七亂切。《集韻》《韻會》《正韻》取亂切,竝音竄。《說文》:齊謂之炊爨。?象持甑,冂為竈口,廾推林內火。《玉篇》:竈也。《詩·小雅》:執爨踖踖。傳:爨,饔爨,稟爨也。疏:饔爨以煑肉,廩爨以炊米。
《周禮·天官·亨人》:職外內饔之爨亨煑。註:爨,今之竈。主於其竈煑物。《儀禮·士昏禮》:大羹湆在爨。註:爨,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