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修訂版的《新華字典》,上面的“具”就是3橫,還有1980年的新華字典,也是三橫。
直(拼音:zhí),是漢語通用規範壹級字[1]。最早見於甲骨文。本義是不彎曲,引申義有正直、伸直等。
會意字。甲骨文“直”字從目、從丨,會以目測量材料、使之不彎曲之意。金文“直”字豎畫中間或加點,左側或加“?”。戰國文字承襲金文,豎畫上的圓點或變為壹短橫。為《說文》篆文所本。漢簡、漢隸或作A、B,為“直”字所本。本義是不彎曲。?
《左傳·襄公七年》:“正曲為直。”戰國鳥書箴銘帶鉤:“宜曲則曲,宜直則直。”引申義有正直、伸直等。又通“德”。郭店楚墓竹簡《唐虞之道》 :“上直(德)受(授)賢之胃(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