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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書法寫法

小的書法寫法是:豎鉤、撇、點。

小,漢語壹級字,讀作xiǎo,最早見於甲骨文,其本義是細碎的沙塵微粒,引申為微小,由微小義引申出低微、年幼或年幼的人等義,又用作稱自己或與自己有關的人或事的謙辭等。小,壹說象形會意字,壹說象形字,壹說會意字。?

字形上,甲骨文中的“小”字是三顆細碎的粒狀物,是“沙”字初文。發展到金文階段時,在“盂鼎”裏出現的“小”字的形體中,三點微粒變得粗圓了;而在“令鼎”上的“小”字的形體中,三微粒中間的壹點變成了壹短豎。

發展到的小篆階段時,篆書為了“結體方長,大小統壹”的需要而把中間的點變成長豎,左右兩點變成相背的弧線了。發展到漢隸階段時,隸書把篆書的方長形體變作方扁形體,又恢復了左右的兩點,進壹步發展為的楷書中的“小”字。

字義上,“小”字的本義為細碎的沙塵微粒,這壹形象含有三種意思:數量上表示不多,後稍變其形而用“少”字表示;質地上表示沙粒,後另加義符而用“沙”字表示;形體上表示微粒,後小專用來表示此義。

由此引申指微小,與大相對,甲骨文、金文中即用此義。由微小義引申指低微、低等,又指地位低微或品質不好的人,由低微、低等引申指輕視、小看,由微小亦引申指年幼或年幼的人。現代漢語中,小字既可單用,也可作偏旁。

康熙字典

又《周禮·天官》:有小卿,副貳,大卿,即小宰等也。又狹隘也。《書·仲虺之誥》:好問則裕,自用則小。又輕之也。《左傳·桓十三年》: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

又《詩·邶風》:慍於群小。註:小,眾妾也。又《韻輯》:白小,魚名。又葉蘇計切,音細。白居易《懺悔偈》:無始劫來,所造諸罪。若輕若重,無大無小。了不可得,是名懺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