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居的居意思:住所、居住的地方。
居是壹個漢字,讀音為jū,意思是住所、居住的地方。這個字的基本含義與房屋有關,引申為居住、棲息等。
在中國的傳統建築中,居所是壹個重要的概念。居所不僅是人們生活的地方,也是人們身份、地位和財富的象征。因此,居所的建築風格和裝飾都非常重要,反映了主人的社會地位和文化背景。
中國的傳統居所有很多種不同的形式,包括四合院、園林、樓閣等。其中,四合院是最具代表性的傳統居所之壹,它由四面房屋組成,中間留有壹個庭院,這種居所形式強調了家庭的和睦和團結。
除了傳統的建築形式,現代城市中的居民住宅也有很多不同的風格和類型。例如,公寓、別墅、高層住宅等。這些不同類型的住宅反映了人們不同的生活方式和需求。
康熙字典
寅集上屍部 居古文:?、?(jū)《廣韻》九魚切。《集韻》《韻會》《正韻》斤於切,並音車。《說文》:凥處也。從屍,得幾而止也。引孝經,仲尼凥,凥謂閑居,如此會意。今文作居。
又《廣韻》:安也。《書·盤庚》:奠厥攸居。《禮·王制》: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居民,必參相得。又《書·舜典》:五宅三居。註:三居,謂周之夷服,鎮服,蕃服也。又坐也。《論語·陽貨》:居,吾語女。
又積也,蓄也。《書·臯陶謨》:懋遷有無化居。註:化,易也。謂交易其所居積也。又《史記·平準書》:富商?谷百數,廢居,居邑。徐廣註:廢居,貯蓄之名。有所廢,有所蓄,言乘時射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