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意。“州”字從“川”,從“丶”。“川”指歸向大澤大海的水流,如黃河、長江、淮河等;“丶”字音義同“主”(見《漢語大字典》袖珍本第17頁),意為“入住”、“進駐”。“川”與“丶”聯合起來表示“住到河邊”、“(汛期)住在水中”。
本義:建築在河流邊上,有城墻防禦洪水的城市。或建築在平地、窪地上的有城墻防禦汛期洪水的城市。
引申義:壹級行政區劃。
說明:壹,遠古人類防禦洪水滅頂之災的唯壹辦法是居住在臺地、高地上,用水需要肩扛手擡,很不方便。後來發明了築城技術,就下到低地,靠近河流居住,可以就近取用河水。萬壹發生河水泛濫,或附近雖無河流,但遇到暴雨襲擊,則或關閉城門抵禦洪水,或男女老少集中居住到城內臺地上避水。所以,“州”的概念與城市的興起有關。我國田野考古學所稱的“龍山文化時代”(公元前2600 年-公元前2000 年)就是壹個城鎮時代,大量城市拔地而起,壹個城邦就是壹個國家,有所謂“天下萬國”。《史記》說黃帝設左右大監,監於萬國。那時的城市都建築在河流邊上。後引申為行政區劃名,有所謂的“九州”、“十二州”。二,《說文》稱“水中可居曰州”。這裏所說的“州”很像島嶼,但又絕對不會是島嶼,所以只能是指汛期的水中可居地,即城堡。三,如果說“洲”是城市所依傍的河流,那麽“洲”就有了“流域”的意思。因為壹條水流旁邊不會只建設壹座城市,而會有壹串城市。每座城市都會有依附於它的鄉村和農田。這些城市和鄉村的人口都依賴所流經的河川提供的城市生活生產用水和農田灌溉用水。
水中可居曰州。——東漢·許慎《說文》
字亦作洲。
在河之州。——《詩·周南·關雎》。毛本作“洲”。
中國古地方行政區劃名。相傳禹治水後,分其領域為九州。歷代多有興廢。民國廢州。有些地名仍沿用。
昔,堯遭洪水,民居水中高土,故曰九州。——《說文》。按,即禹貢之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也。舜分青為營州,分冀為幽州,並州,即虞書十二州也。禹平水土,還為九州。
跨州連郡。——《三國誌·諸葛亮傳》
南越中數州。——唐·柳宗元《柳河東集》
虛吏白州。——唐·柳宗元《童區寄傳》
守州城者。——《資治通鑒·唐紀》
中國古代戶籍編制單位。
州,國也。——《廣雅》
二百壹十國為州。州有伯。——《禮記·王制》
五黨為州。——《周禮·大司徒》。註:“二千五百家。”
晉於是乎作州兵。——《左傳·僖公十五年》
雖州裏行乎哉。——《論語》。鄭註:“萬二千五百家為州。”
州十有二師焉。——《書大傳》。註:“州凡四十三萬二千家。”
裏十為州。又,術十為州。——《管子·度地》
周代國名。
姜姓。故域在今山東省安丘縣東北。
偃姓。故域在今湖北省監利縣。
姓。州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