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顏色,顏色的筆畫順序為:撇、撇/鉤、劃、豎、橫、豎鉤。
顏色(拼音:Se,sh?I)是漢字(常用詞)是漢語中的壹級通用標準。。這個詞最早出現在春秋銘文中。它的基本含義是指臉上的表情和顏色,尤其是憤怒的表情,延伸到物體的顏色,再到景象、場景、類型。在古代,“色”專指女性美,引申為情欲。
“色”也被佛教用來指精神之外可以感覺到的東西。
在“顏色”文本中讀se,白讀sh m: I。色指顏色時,讀se;當提到顏料時,讀sh m 4 i。
關於“色”的配置,學術界眾說紛紜。許嘉璐先生認為甲骨文中找不到“色”字。甲骨文中的“色”字在《漢語大詞典》、《古文字學》等中都找不到。,但“色”字見於徐中書《甲骨文字典》卷九。許先生引用先生在《殷墟文字註》中的觀點認為,甲骨文(色)是:“字如刀,人立其側,幾乎是刀之動詞,意為折斷,刀乘以呼,亦為字。用“色”字時,絕對用“邵毅”二字,“少訓”二字後加“少訓”。”左敏安的《漢字詳解》壹書也贊同唐蘭先生的觀點,認為漢字“色”的本義是斷絕之意。綜上所述,在甲骨文時期,表示顏色意義的“色”字還沒有產生。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為代表的壹派,認為“色”字的本義是指“顏氣”,相當於現代漢語中的“臉”。漢字“色”,小篆寫圖5。《說文解字》說,色字“從人,從三十”。楊樹達先生認為:“人的節日幾乎都是用顏色來體現的,所以顏色與人從“節”到“節”的表情是壹致的,也就是說人的表情是直接表現在臉上的。而徐中書先生則認為《說文解字》中的說法是錯誤的。漢字“色”應視為“誤從他人刀下”,“艷奇為意借”。另外,馬敘倫先生認為《說文》古文?”“救聲解惑”應該是“顏”的音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