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玉環故意殺人案再審開庭,張玉環在1993年被指控殺害兩個孩童,被羈押超過26年,是國內壹直被羈押時間最長的當事人,時隔27年之久,這個案件再次被提起重申,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麽?張玉環真的是殺人兇手嗎?27年前的疑案再次開庭,律師認為該案存在很多疑點,1993年兩個孩子被殺後,警方認為張玉環家裏的燈忽閃忽亮,是他內心忐忑不安的表現,這個判斷似乎過於草率了,而且警方認為張玉環手背上的抓痕是在死者掙紮時所抓傷的,但是並沒有進行DNA的鑒定,根本就無法判斷其手上的抓痕是否是死者所為,此案件缺少實質性的證據,出庭檢察官認為所有的證據都與張玉環沒有直接的關聯,而且在法官的記錄中張玉環曾說自己有被刑訊逼供過。在案件再審期間,檢察官和律師雙方都建議改判張玉環無罪,法院將擇期宣判。可是這失去的26年該如何彌補,張玉環的前妻在采訪中回憶了她的伸冤路,自從丈夫被帶走,她就帶著兩個年幼的孩子常年往返於縣城與村子之間,由於不識字,只能靠查字典寫下壹封又壹封的申訴信,但都沒有結果。張玉環案的真相逐漸浮出水面,我們等待著他被宣布無罪釋放的那壹天,可是殺害兩個孩子的真兇仍然沒有找到,張玉環也失去了二十多年的人生,他的家庭也因此變得支離破碎。希望這次案件之後,能夠引起人們的警醒,依法治國,不只是說說而已,真的要執行,執法者要秉公執法,不要冤枉壹個好人,同時也不能放過壹個壞人。
希望這樣的冤案錯案不再發生,不再有被冤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