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訂婚也叫傳啟。在當地特別是在農村人們認為定親就是訂婚,雖不同於像領取結婚證那種法律效率,但已是約定成俗的規矩。已經定親,意味著終身大事確定,在壹個區域內的社會公認度很高,沒有特殊情況,任何壹方都不得違約。否則,被公眾視為不道德,甚至遭到譴責。
因此,定親男女雙方都很慎重,形式比較隆重。舊時有的地方由男方選壹黃道吉日,媒人出面給女方送壹架“盒起”。“盒起”上放白鵝壹只,盒中放衣料、聘禮、點心等聘禮和男方庚帖(上寫男青年的生辰八字、年命屬相等)。女方回以自己的庚帖合“文房四寶”。
男女雙方交換庚貼,俗稱“換帖子”,換了帖子即表明已訂了婚,庚帖就是訂婚書。現在壹般是選定吉日,在男方家或到飯店賓館舉行儀式。參加儀式的多是男女雙方的母親、大娘、嬸嬸、姑或姨、姐姐或妹妹,加上媒人,有的地方也有男女雙方父母同去。由媒人主持喝定親酒,通過這種形式雙方親人見面認識,未來的新娘有的在此機會給公公婆婆磕頭,第壹次喊爸爸媽媽。
同時,借此雙方互相贈送衣服或其他用品。男方向女方遞交彩禮錢,也叫聘禮。聘禮相當於定金,禮品(包括禮錢)多少,壹方面根據家境的貧富來確定,另壹方面看當時的潮流和時尚,不能不看家境,也不能不顧時尚。
舊時,在這裏有壹個很重要的傾向是,男方家庭越困難的、兄弟多的或男方長相等條件差的,女方要的聘禮就越多,因條件差,在婚姻上男方就更有求於女方,怕壞了這門親事,男方就不惜錢財,負債也得給。
另外,這裏還有壹個很重要的風俗,結婚時欠下的債,都是由父母償還,兄弟多的找了媳婦,女方自然就多要壹點彩禮。反正不是我還,不要白不要。現在大部分是壹孩化了,這個傾向就淡化了。
定親禮錢選擇吉利數字。隨著時代變化和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這些年禮錢逐步增加。如:66元、666元、6666元表示六六大順;99元、999元、9999元表示久久長遠;101元、1001元、10001元表示百裏挑壹、千裏挑壹、萬裏挑壹。禮錢壹般是通過男女家庭雙方協商確定,數額不盡統壹。有的數額非常少,只圖個吉利,上百元、幾百元即可,還有的不收禮錢。
定親之後,男方在春節和中秋節等重要節日都要到女方家送節禮。同時,按照季節,男方需給女方購買壹點換季衣服或給錢自己購買。女方也到男家走動,並為操持壹些家務。
擴展資料:
臨沂婚嫁習俗
中國自古以來形成了以六禮(納來、問名、納孝、納征、請期、迎親)為重要環節的婚姻禮儀。 臨沂受這些傳統習俗的影響,同時深受齊文化、魯文化的影響,特別受孔孟思想影響比較重,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婚姻禮儀。境內婚嫁之俗,各縣區差異不大。壹般由提親、合年命、相親、定實角、送日子、援飯(填箱)、下催狀、婚禮、上喜墳、回門等十幾個重要環節組成。履行了這些程序,就標誌著壹個新的家庭從此獨立生活。
壹、提親
也叫“說媒”。男女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作為婚姻的牽線人媒人就出面提親。這裏有兩種情況,壹種是媒人主動到男方或女方家提親;另壹種是男方或女方家拜托媒人提親。提親只是簡要向男女雙方介紹其家庭、長相、身體等方面的情況,使彼此有大概了解,雙方有意就繼續,無意就此止步。
舊時男婚女嫁承襲“父母之命,媒約之言”的傳統習慣,媒人出面,父母拍板,包辦婚姻,許多都是等過了門、入了洞房才見面認識。新中國成立以後,這種傳統習慣逐步打破,實現了婚姻自由,自由戀愛已成為主流。
舊時提親壹般講究門當戶對,男女匹配,當地有“好對好,賴對賴,彎刀對著瓢切菜”的說法。媒人提親壹般先到壹方提出建議,介紹另壹方的大體情況,如果得到認可,再到另壹方征求意見。先到哪壹方去,在農村形成了壹個約定成俗的規則,誰家綜合條件好壹點,媒人就先到誰家去,好的壹方答應了,預示著差的壹方就問題不大了。
在城市,大都靠親戚、朋友、同學、同事出面提親,或通過婚姻介紹所和網上報刊征婚等新的方式提親。媒人不僅在提親環節牽了線,而且在整個婚姻的其他環節也操辦壹些事情,有的甚至結婚後,夫妻雙方發生了壹些矛盾,還去找媒人做調處工作。
提親除婚姻介紹所和網上報刊征婚交壹定費用外,廣大農村提親的媒人都不收費,有些地方給媒人贈送壹些食品、豬肉等禮品,以示感謝。媒人提親之後,如果雙方都表示不反對,或是商量壹下再說,這樁婚事就算有了開頭。
之後,有壹段時間,雙方互相“打聽”、“察聽”,實際是暗訪。壹般是由男女雙方通過親朋好友或自己信賴的人,通過多種方式從不同側面了解對方情況,有的甚至父母親自出馬“察聽”。
互相查聽內容,男方壹般要了解女方:是不是壹個賢惠的老實的、會過日子的姑娘,長相怎麽樣,身體有沒有殘疾,是否識字,家庭名望怎麽樣,還要了解壹下這樁婚姻聘禮的打算等等。
女方壹般要了解男方:男孩是不是本分,脾氣怎麽樣,有沒有不良嗜好,有沒有能力掙飯吃,家庭經濟狀況怎麽樣,到男方家後能不能過上好日子,男孩大體身高,是否強壯,有沒有特殊疾病,兄弟幾個,有沒有沒出嫁的小姑子等等。
在過去,信息不發達,男女雙方接觸少的封閉年代,這種察聽是必要的,起到了了解情況的作用。采用這種方式察聽,現已不復存在了,通訊手段現代化,提親後,男女雙方打電話發信息互相溝通,而且經常妳來我往,直接見面,在較長戀愛過程中加深了解,增進了感情,達到知根知底,才走入婚姻的殿堂。
二、合年命
所謂“合年命”,就是請人查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按十二屬相和金木水火土五行推算,是否相合,若不犯禁忌,才考慮確定婚事。這個環節境內有些地方在說媒時順便進行了。
但是大多數地方都是提親後進行的。媒人牽線後,男女雙方認為可以結親,就要請人“測八字”、“合年命”。目前,城市許多,在提親後只是核實生日,以求得年齡相近,不再“測八字”、“合年命”。
而在農村大部分地方還是十分重視這個環節。合年命,主要看屬相是否相克。如果相克,即為年命不合,不能成婚,俗稱“使不著”。如不相克,俗稱“使著了”,則可議親。屬相有“雞犬淚交流,白馬怕青牛,蛇見猛虎如刀斬,山豬自古畏猿猴,兩龍不能躺在壹個床上”等禁忌說。這種信天命做法坑害了許多男女青年,使好端端的壹樁婚事往往因年命不合而告吹。
合年命壹般由媒人將男女雙方生辰、八字轉遞給對方,有的由男女壹方請陰陽先生測算,有的雙方各自請陰陽先生測算,測算結果也通過媒人互相告知。陰陽先生測算生辰、八字收取壹定的費用或禮品。
這種延續了千年的舊習俗,無疑是封建迷信的東西,是需要禁止的。但是目前在有些地方不可能短時間內禁止住,應當大力宣傳唯物論,宣傳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積極引導群眾自覺破徐迷信,崇尚科學,走出天命論的誤區。
三、相親
也就是見面。合年命之後如果男女“使得著”,雙方沒有異議,就確定相親。舊時,相親由媒人帶女方讓男方父母(或姑嫂)相看;帶男方讓女方父母(或哥嫂)相看;男女當事人不相互見面。待男女雙方父母互相看了之後再約定男女見面。
解放以來,相親則有媒人約定男女雙方父母或姑嫂,由媒人帶領壹起見面。六七十年代相親見面,農村大部分選取在集市上,找壹個合適的地方,讓男女雙方見見面說說話。這樣的見面只可以看看對方長相如何,說話是否口吃,走路是否方便,還可以從衣著上看到對方的家境如何等等。
這些年,壹般選取在男女雙方的親戚、朋友家中,相親過程和時間很短,只是由媒人簡單介紹雙方情況,介紹在場人的身份,雙方互相問候,說壹些家長理短的話。有些地方相親時,則采取雙方父母或姑嫂和媒人在壹起,相親的男女單獨在壹起,見面說話。相親時,男女雙方不好當面表態,之後再由媒人傳遞信息。
四、定實角
也叫“小定”,或稱傳小啟。相親之後,男女雙方覺得印象不錯、合得來,男方請媒人或派其他人給女方送去壹點衣服和其它禮物,表示婚事初步定下來了。定實角沒有什麽儀式,男女雙方均不設宴,也不請客,如果碰巧在吃飯時候,家常便飯即可,女方也不回贈禮品。有些地方男女雙方及其家長在壹起吃飯,男方的家長借此給女方少量衣服或錢,有定親之意,但不是正式儀式,只是表明婚事大致可成了。
五、定親
也叫傳啟。在當地特別是在農村人們認為定親就是訂婚,雖不同於像領取結婚證那種法律效率,但已是約定成俗的規矩。已經定親,意味著終身大事確定,在壹個區域內的社會公認度很高,沒有特殊情況,任何壹方都不得違約。否則,被公眾視為不道德,甚至遭到譴責。因此,定親男女雙方都很慎重,形式比較隆重。舊時有的地方由男方選壹黃道吉日,媒人出面給女方送壹架“盒起”。“盒起”上放白鵝壹只,盒中放衣料、聘禮、點心等聘禮和男方庚帖(上寫男青年的生辰八字、年命屬相等)。女方回以自己的庚帖合“文房四寶”。男女雙方交換庚貼,俗稱“換帖子”,換了帖子即表明已訂了婚,庚帖就是訂婚書。現在壹般是選定吉日,在男方家或到飯店賓館舉行儀式。參加儀式的多是男女雙方的母親、大娘、嬸嬸、姑或姨、姐姐或妹妹,加上媒人,有的地方也有男女雙方父母同去。由媒人主持喝定親酒,通過這種形式雙方親人見面認識,未來的新娘有的在此機會給公公婆婆磕頭,第壹次喊爸爸媽媽。
同時,借此雙方互相贈送衣服或其他用品。男方向女方遞交彩禮錢,也叫聘禮。聘禮相當於定金,禮品(包括禮錢)多少,壹方面根據家境的貧富來確定,另壹方面看當時的潮流和時尚,不能不看家境,也不能不顧時尚。舊時,在這裏有壹個很重要的傾向是,男方家庭越困難的、兄弟多的或男方長相等條件差的,女方要的聘禮就越多,因條件差,在婚姻上男方就更有求於女方,怕壞了這門親事,男方就不惜錢財,負債也得給。
另外,這裏還有壹個很重要的風俗,結婚時欠下的債,都是由父母償還,兄弟多的找了媳婦,女方自然就多要壹點彩禮。反正不是我還,不要白不要。現在大部分是壹孩化了,這個傾向就淡化了。
定親禮錢選擇吉利數字。隨著時代變化和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這些年禮錢逐步增加。如:66元、666元、6666元表示六六大順;99元、999元、9999元表示久久長遠;101元、1001元、10001元表示百裏挑壹、千裏挑壹、萬裏挑壹。禮錢壹般是通過男女家庭雙方協商確定,數額不盡統壹。有的數額非常少,只圖個吉利,上百元、幾百元即可,還有的不收禮錢。
定親之後,男方在春節和中秋節等重要節日都要到女方家送節禮。同時,按照季節,男方需給女方購買壹點換季衣服或給錢自己購買。女方也到男家走動,並為操持壹些家務。
六、送日子
在當地所謂確定結婚的日子。實際上是男女雙方家庭的自我約定,沒履行法定程序,不具備法律效力。因此定親之後還要辦理結婚證, 前些年是村上開具介紹信,到鄉鎮上辦理,這些年,則需要到縣民政局領取。送日子之前,先需要查日子,壹般由男方家庭操辦,二知先生根據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確定結婚的具體日期,連同註意事項寫在壹張紅紙上。這之後,男方到女方家送日子。
送日子主要是辦兩件事,壹年是送柬帖。柬帖內容包括結婚日期、發嫁的具體時辰、上下轎或上下車頭朝哪個方向、迎送親隊伍中的男女屬相、大小客人數、新娘盤頭和坐帳時面朝的方向等等,都壹壹交待清楚。
另壹件是送禮,壹般六色禮,即雞兩只、魚兩條、肉壹刀(多是豬的後腿,當地叫豬後座,重十至十五斤),用紅線捆紮粉條若幹,布料兩塊,點心若幹,由媒人送到女家,稱作送日子或叫“下日子”。也有的送六色、八色、十色禮的。但不論幾色禮,壹般必須有肉、雞、魚、點心,粉條等,因為肉食取葷(婚)之意。雞是吉利。魚是帶眼的,有年年有余之意。粉條有拉長不斷之意。點心有婚姻甜美之意。粉皮有圓滿之意。壹般男方家送來的禮,女方除了肉不能回贈之外,其他的禮都要各退回壹半給男方家,表示喜事要分半。肉不能回贈,是因為“肉”即是“葷”,通“婚”,“退葷”有退婚之嫌。
七、邀客
男方叫援飯,女方叫填箱。在當地,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把要客當成大事去操辦。男女定下結婚日期後便通知親朋好友,壹般在婚前的半個月左右,男女雙方家庭分別選擇吉日,各自請客,農村叫要客。參加的有雙方的親戚朋友及本家族的人,圖個喜氣和執鬧,有的還帶著小孩參加。
壹般設幾桌十幾桌,多則幾十桌甚至上百桌。農村多數在家中設宴,城市均在賓館。舊時到男方援飯時,重要客人攜帶豬肉、白磷魚、饅頭、粉條之類的禮品,壹般客人大都帶饅頭和粉條或粉皮。為什麽當地有帶饅頭的風俗,這是由物質條件決定的。
現在大部分不再帶這類禮品,只帶禮錢,農村壹般100元左右,城市壹般200元左右,以示祝賀和幫忙。客人酒足飯飽之後,男女雙方家庭分別送給每位客人壹個紅包,包裏裝有煙、糖塊、餅幹和花生等,以示回贈和敬謝之意。
八、下催妝
結婚前壹日,男方派人給女方送去紅棉襖、紅棉褲、“蒙頭紅子”等嫁衣,以示喜期壹到,催請發嫁。順便換回女方寫有送嫁人數、所有填物、忌諱等內容的“婚單子”。 女方還要給男方贈送帽子、腰帶和鞋。同時,進壹步商量第二天發嫁時註意的事項,以防遺漏。
這壹天,男方布置新房,掛彩子,貼喜聯,請廚師準備喜宴。女方給將出嫁的女兒“開臉”,用線絞凈臉上的汗毛,修齊鬢角。夜裏收拾嫁妝,將衣服、團圓餅、壓床鞋、壓櫃錢、寬心面等物品放入家具之中,此舉謂之“裝櫃”。
現今,在農村仍有下催妝這壹程序,但有些內容已經沒有了。如“開臉”就不是在這壹天,而是由早晨發嫁盤頭時壹並進行。城市人結婚,壹般沒有下催妝這壹程序,只是發嫁的頭壹晚上,互相通壹下氣,商量協調第二天結婚的具體事宜。
九、發嫁
發嫁前新娘和家人照相,除全家合影外,分別和家人照相,示意留下做姑娘時與家人的最後壹照。
發嫁時間,都是早上。在農村都是送日子時,男方找人確定好的。在城市則根據女方與男方家的距離確定,壹般選在7到9點之間。
在農村有的地方新娘上轎前,倒穿著父親的鞋,上車後再換成自己的鞋,寓意閨女出嫁時不帶走娘家的土。有的地方新娘坐在椅子上,由人擡到轎或車的跟前,腳不能沾地,在當地發嫁時,新娘壹般都穿紅鞋,但有些地方則穿綠鞋,回門時穿紅鞋,這裏有俗語“綠鞋去紅鞋來,娘家門上出秀才。”
有的地方新娘上車後,家人把事先準備好的壹盆清水潑在地上,意思是“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期盼女兒在婆家安安穩穩過日子。
發嫁也叫送嫁,都配有送客。送客有大客、小客和伴娘組成。男大客是由新娘的大舅、大爺、叔叔,現在還有請村幹部擔當的,女大客由新娘的大娘、嬸子擔當;男女大客在挑選上有講究,屬相不能與新娘相克,並且要夫妻兒女雙全的。小客都是新娘的同輩或者下輩人,伴娘壹般是新娘的姐妹或好友。
十、婚禮
舊時,富裕人家的婚禮儀式比較繁瑣,場面搞得比較大,壹般百姓比較簡單。電視劇《沂蒙》中,李繼成和心甜的婚禮就是當地平民百姓婚禮儀式的壹個縮影。他們的婚禮就是在自家的院內舉行的。由村上的司儀主持,先拜天地,再拜高堂,最後夫妻對拜。
之後由司儀向新娘介紹家裏的親戚朋友,接著新郎新娘入洞房,這個習俗解放初期壹直沿用著。之後,特別是文革期間,在農村許多地方,不再舉行拜天地等婚禮儀式。
在機關工作的,多由本單位的領導和同誌們參加,在會議室舉行簡單的婚禮,以茶話會的形式,吃喜糖、抽喜煙、喝喜酒,以對新郎新娘表示祝賀。現在的婚禮習俗,在城市越來越多的融入西方的風俗,如贈送結婚的戒指,新娘身穿白色婚紗、新郎著西服,舉行集體婚禮,舉辦婚禮舞會,進行旅行結婚等等,使婚俗越來越適應現代生活的要求,呈現出更加自由活潑,更有個性特點,更具浪漫迷人的風采。
迎接了送嫁隊伍之後,緊跟著是舉行婚禮儀式。農村都是在新郎家的院子裏舉行。城裏有的在新郎家的樓門口,有的在賓館,很多都是請婚慶公司安排操辦的全程服務。
婚禮儀式完畢後,新娘新郎入洞房。過去壹般都是由新郎用紅綢帶將新娘牽引進洞房。現在則更多的是,由新郎將新娘抱著或背著進洞房,也有的新郎新娘牽手走進洞房。
入洞房後,當地,有壹個很重要的風俗叫“摸栗子棗”。新郎家裏事前將許多栗子、花生、棗放在新人的被褥下,有的還用線縫到被褥的角上。
新郎新娘入洞房的同時,新郎家的新郎同輩或小輩童男童女們壹起湧入洞房,待新娘在床上坐定後,這些童男童女們壹哄而起,在新人的床上搶摸“栗子棗”,熱熱鬧鬧壹大陣。然後新郎新娘要喝交心酒、吃寬心面和紅雞蛋,吃雞蛋時,上頭人還要問“生不生?”新郎和新娘都要回“生!”寓意是來年生子。舊時,新娘還要“坐床”或“坐帳”,三天內不能出洞房,後來坐帳壹天,意為熬性(磨磨性子)。
現在,無論農村和城市新娘都不再“坐帳”。新婚之夜,洞房晝夜燃紅燭,謂之“長明(命)燈”,不論男女老幼都可入洞房看望新娘,要煙要糖,並用各種方式與新郎新娘逗樂取笑,有的鬧到深夜,俗稱“鬧洞房”或“鬧新房”。?
十壹、上喜墳
婚後的第二日或第三日,新郎新娘要上墳祭祖,俗稱“上喜墳”。上喜墳壹般由父母或新郎的兄弟們陪同,祭祖的範圍是新郎的本家族、外祖父母家,有的還要去父親的外祖父母家。上喜墳壹般要帶菜肴、黃紙,到“墳地”擺貢品、燒黃紙、祭祖先,同時給每座墳墓上壓壹塊紅紙,這標誌著有了新的香火、香火不斷。
十二、回門
有的地方叫對樂,也有的叫短趟子。這種習俗在農村仍比較盛行。回門,是新娘婚後的第壹次回娘家,有的地方安排在婚後第二天,有的第三天、還有的是第六天。回娘家,不能由新郎家裏人去送,要由新娘的哥哥或弟弟去接。
在娘家,有的地方當天去當天回,不能過夜,有的地方則第二天或者小住幾日。返回婆家時也是由娘家人去送,不能由新郎家裏人去接。回門結束,標誌著婚嫁禮儀始到結束。
在當地,婚嫁過程中還形成了壹些以歌唱愛情、慶賀婚姻、祝願美滿的歌曲或敘事詩,供婚禮時歌唱。歌詞純樸、通俗、典雅、趣味,增強了喜慶的氣氛,傳遞著美好的祝福,也播撒著溫馨的勸導。郯城的《喜歌》最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它源遠流長,來於民眾,又服務於民眾,有著較深的文化積澱。這些《喜歌》雖然現在已不再在婚禮中流行,但作為婚禮中的民俗文化遺產仍值得壹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