爿的讀音是pán。
詳細解釋:
1、名詞
(1)劈成片的竹木等。
爿,判木也。從反片。指事。——《說文》
(2)又如:柴爿,竹爿。
2、量詞
(1)商店、工廠等壹家叫壹爿。如:壹爿水果店。
(2)用於田地等,相當於“塊”。
聽說踏滿壹爿田就要壹塊多錢!——茅盾《秋收》
(3)用於整體的部分,相當於“邊”、“段兒”、“截兒”等。
走上前壹斧,將荷香砍做兩半爿。——《說嶽全傳》
3、介詞
〈方〉:相當於“間”。
正月爿,瓜子殼丟門前。——《中國歌謠資料福建民謠》。原註:“爿,間也。如‘正月爿’意思是‘正月裏來’。”
爿在康熙字典中的意思:
爿巳集中爿部康熙筆畫:4畫,部外筆畫:0畫。
〔古文〕《篇海》疾羊切。見龍龕。義闕。《說文》牀從木爿聲。《註》徐鍇曰:爿則牀之省。象人衺身有所倚著。至於墻戕狀之屬,當從牀省聲。李陽冰言木右為片,左為爿。《說文》無爿字,故知其妄。《鄭樵六書略》爿,殳也。亦判木也。音墻。隷作爿。《周伯琦正譌》爿,疾羊切,判木也。從半木。左半為爿,右半為片。《正字通》唐本說文有爿部。
張參五經文字亦有之。周鄭二家皆以李說為然。與徐說相反。然鄭謂殳卽爿,誤也。判木之說近是。按徐鍇素稱博洽。果唐本《說文》有爿部,鍇卽唐宋閑人,不應雲無。且玉篇亦無爿部,類篇爿字偏旁歸幷片部,篇海止有牀部,亦俱無爿部。司馬光曰:傳寫之譌,片或作爿。此皆祖述說文。若據周鄭二家,而廢徐氏之說,亦未為當,存以俟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