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結構。
構成漢字字形的各種特定的點和線,也是漢字的最小結構單位。根據楷書書寫要求,從落筆到擡筆即為壹筆,又叫壹畫,合稱筆畫,筆畫的具體形狀叫筆形。
色,漢語常用字(壹級字),讀作sè,最早見於金文。其本義表示由物體發射、反射的光通過視覺而產生的印象;引申義有臉上表現出的神氣、樣子;情景,景象等。
擴展資料《說文》:“色,顏氣也。從人,從卩。”何琳儀《戰國古文字典》:“色,春秋金文作(墨敢镈),左從爪,右從卩(與上爪下卩之印字不同),會面部顏色之意。戰國文字承襲春秋金文,或卩旁加短橫為與印字區別。秦漢金文爪旁訛作形。”
色字習見於戰國楚竹簡, “卩”形多有省變,或加“頁”旁以顯示顏面之義,《說文》色字古文就從這壹形體訛變而來。色字最初形體從爪在卩左側,戰國楚簡色字已有訛為從“刀”形者,但秦簡中仍有從爪者,不過已在右上,失去會意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