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不管,是管不過來。在掃黃打非領域,各地掃黃辦只能管理自己的行政區域。不能跨省。另外,成本太高。第壹,如果某寶的店主在住宅經營,那麽行政機關無法進入住宅;第二,ip地址對應的實際住宅地址是秘密,我們行政機關不掌握。即使我們聯系了公安、電信等部門終於進入了住宅(店主配合的情況下),發現只有十本盜版,依據法規,只能是沒收圖書,沒收非法所得即利潤,罰款至多幾千元。如您所說,那麽多盜版書在賣,怎麽管?得要多少吃財政飯的人去做?上臨時工又不行,您說怎麽辦?您可知道,我剛剛舉的這樣壹個例子,如果真要實施,要費多大勁?去多少人?光是協調公安、電信沒有壹個星期下不來!
出版社是企業,沒有執法權,即使社長在街上看到了壹卡車本社被盜版的圖書,他也沒有權力采取任何措施,只能報案。
我們打擊過zhuoyue網和dangdang網銷售盜版圖書的行為,後者dangd李國慶極為囂張,拒不配合,費了壹個多月,才辦完案子。也只有對公司才能完整的實施處罰,對個人基本沒什麽手段。但是如果妳賣的是政 治的,lunzi功的,會很快收網。
我們只能把精力放在印刷廠,放在批發環節。也就是源頭,壹旦盜版書批出後,就基本無法控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