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的人都不喜歡考試。那是因為考前要付出艱辛的勞動,當這種付出不夠時,效果就會非常糟糕,甚至差之毫厘謬以千裏。在法院,如果妳是壹名書記員,想朝法官過渡,就得通過司法考試。司法考試就是書記員與法官之間的“隔離墻”。而我就是法官的“墻外人”。所以今年剛剛具備“*資格”(自考本科畢業)就馬不停蹄的去“*”了。
在我的考室,見到兩位“範進”同誌,他們已50多歲了,可精神壹點也不差。我為他們“活到老學到老”的精神贊嘆不已。此前,我老是覺得自己是30好幾的人了,仍舊在書記員崗位,真想用壹塊面具把自己的臉罩起來,仿佛只有通過司考才能見人。當我見到兩位老同誌,這種精神的顧慮仿佛蕩然無存。
也許沒有比考試這種手段更能逼人去學習的了。就拿我來說吧,剛剛自考畢業,本來就知道復習時間不夠,還是硬著頭皮去報考。說起此次司法考試,結束至今已經是壹個多月了。回想起來,感覺題型並不算很難,可考的知識點實在太多。考場上自己好像在“坐飛機”,下來在網上壹對答案,就知道自己通過考試恐怕是“沒戲了”。在考試面前我是不服輸的人,喜歡“壹走到底”,大有不達目的不罷休的氣勢。用樂觀的觀點看,我這次去參加司法考試的體會如《小馬過河》裏描述的那樣,“既沒有松鼠說得那樣深,也沒有老牛說得那樣淺……”。要始終堅信壹點,考題都會萬變不離其宗的,只要功夫到位,就會胸有成竹地步如考場。
也許像我這樣被擋在司考壁壘外的人大有人在,所以在系統裏的大齡書記員都會抱怨司法考試,覺得自己沒有先前那些直接過渡到審判員的人幸運。不過“塞翁失馬、矣知禍福”,要是水平不高,案件辦不好那才是大事。
每天打開辦公室,都會有前來立案和咨詢的人們,面對浩如煙海的法律條文,沒有人會像“活字典”壹樣,對法律知識能隨手撚來。對不懂的問題就不要對群眾亂講,群眾往往會寄希望於我們,不能因為錯誤的解答而影響群眾對法律公正懷疑。這個道理好象我們病了找到醫生,認為醫生說的都正確壹樣。法律現象有時也會與疾病壹樣,或此或彼,壹時難以判斷,每天新來壹個案件,就是來了壹位臨床病人,需要我們運用知識來判斷,我們都在接受著壹次次的考試。考得好不好,上級法院的“維持率”就是成績,群眾就是壹面鏡子。我想司法考試沒有過沒有啥可怕的,大不了再來,而要是案件辦錯了其影響就會無法挽回。我沒有理由去浪費寶貴的時間因為多掌握壹點法律知識是多麽的重要。
當十七大報告再次以高密度出現“民主”、“法治”、“法制”、“依法”、“法”等詞語。我深感法律工作者責任重大,只有不斷磨礪法律之劍,才能真正在構建法制社會裏發揮自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