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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同胞為什麽要把“和”讀作“汗”?

這個“和”字當連詞用的時候,老北京人確實曾經發過“汗”的讀音。該文提到1999年出版的彌松頤著《京味夜話》中說北京話的“和”不僅發“han”的音,而且也發“hai”(四聲讀“害”)的音。侯寶林的相聲中就有“我‘害’妳”“妳‘害’我”這樣的發言。1960年袁家驊主編的《漢語方言概要》中提到“並列連詞‘和’北京口語又讀‘han’”。民國初年《國音字典》公布了第壹個國音標準,這部以北京語音為標準音的字典標註的連詞“和”的讀音“han”而不是“he”。1945年臺灣光復,臺灣同胞急著要回復祖國的語文,要說國語要認漢字。1946年由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編訂的《國語標註匯編》成了推行國語的根據。文中提到1946年“京片子”齊鐵根先生擔任“國語讀音示範”,每天清晨7時在電臺播講民眾國語讀本、國語會話等教材,供學國語的人收聽,匡正讀音。這個發“汗”音的連詞“和”就此深入臺灣人心。隨後臺灣與大陸隔絕,臺灣人說的“國語”就成了這個島的“方言”,連詞“和”從此保持了“汗”的發音。現在北京話中的“和”讀作“汗”或“害”的現象已經少之又少,但並未絕跡,“咱倆誰‘汗’誰呀?”、“這都哪‘汗’哪兒啊?”有時在老北京的談話中還能聽到。

其實,作為方言把“和”讀成“汗”的情況並非北京獨有,小時候我們濟南人的口語中“和”字也發“汗”的音。據說河北、山西、內蒙壹些地方仍保留“汗”“害”的發音。

由此也見證了臺灣與大陸深厚的文化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