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決定回答的第壹時間,我就嘗試回憶自己曾經比較“作”的具體事件,畢竟我們“作”家也不是時刻知道自己在“作”嘛!
“喜歡‘作’的女人(high-maintenance woman/高保養需求的的女人),他們不安於平凡平淡的生活,通過“作”來渴望別人的關愛,最突出的表現是愛跟親密的人無端鬧別扭,不過“作”過頭就被認為是無理取鬧,難以伺候的表現。”
“作”更多地被看作是壹種行為,並且是壹種有負面傾向的行為。也就是說,“作”既是動詞,也可做形容詞。“作”似乎更多地指向女性,但是正如鏡像問題所說,在男性中也不乏“作家”。“作”的原因分析
以下,我嘗試從理論角度解釋壹下自己的“作”。如果把“作”作為壹種行為來理解,需要考慮諸如環境(誘因)、認知和情緒、需要和動機等內外部因素。
總體來說,人的行為是人的內在因素和外在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
1)環境(誘因)
環境(誘因)——和其他女生接觸,丟了我送的東西,沒有及時回復信息——是“作”的直接原因,是導火索,是“作”產生的外部條件。
2)認知和情緒
首先,個體在受誘因刺激時,會產生壹系列認知和情緒活動。“妳和異性接觸——妳喜歡她=妳不喜歡我——傷心和難過”。通過行為,可以表達自己的情緒;通過行為的結果可以驗證認知——“妳不愛我”——的準確性。
其次,認知失調。個體對於自我本質的認知是“不值得被愛的”,且不管怎樣努力,都不可能改變“自己本質上不值得被愛”(習得性無助)。兩個人關系的建立(有人愛我)動搖了個體對自己的已有認知,並造成了個體的認知失調。個體通過“作”可以應對這種認知失調。
最後,個人觀點。我認為人的本質焦慮是源於對未知的不確定或者不穩定(而不是存在主義的死亡、自由、孤獨和無意義)。因此,當個體無法明確自己是否被愛的時候是最痛苦的,也是最焦慮的。而“作”的結果(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可以使個體有確定或者穩定感,也就是“作”可以用來應對這種不確定或者不穩定帶來的焦慮。
3)需要和動機
需要和動機被認為是行為的主要內部原因。馬斯洛說人有愛和被愛的需要。我贊同很多人所說的“作是想證明自己是值得無條件被愛的”,個體“被愛的需要”是“作”這種行為背後動機的主要來源。只是很多時候,“作”不僅無法滿足需要,還會事與願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