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字的書寫順序是:
撇折,撇折,提,撇折,橫折,橫,撇,彎鉤,撇,撇,撇,捺
漢字筆畫書寫規則:
1先橫後豎:十、於、豐、幹、丁、 、 等。含上述字或部件的字,如木、芋、艷、刊、花、羊等,也是如此。
2先撇後捺:人、八、入、木、等。含上述字或部件的字,如大、分、樹、艾等,也是如此。由於漢字中沒有捺起筆的字,所以撇與捺不論是相交、相離、相接,書寫時都是先撇後捺。
3先上後下:二、丁、立、李、昌、亨等。部分獨體字和上下結構上中下結構的字壹般遵從此規則。
4先左後右:壹些獨體字、左右結構、左中右結構的字,大部分是從左到右。如川、州、舊、構、部、樹、衍、樊(上部)等。
5先外後內:漢字的部分獨體字和包圍結構的字,絕大多數是先外後內。如月、母、同、鳳、凡、用、叉、廳、歷、虱、氫、勉、毯、赴、旭等。
6先中間後兩邊:小、水、辦、承、業、率、兜、燕等。這裏要註意的是"火"、" "和"肅",它們的筆順不是先中間後兩邊,而是相反。 火,, 肅。此外"脊( 脊)"也是如此。
7先進入後關門(即先外後內再封口):壹般是全包圍結構的部件和字,先寫上面三框,再寫框內部分,最後封口。如回、田、目、國、圓、面、囪、鹵等。
除了上面的基本規則外,還有壹些補充規則。在我看來,這些規則更應該重視。因為基本的東西人們往往都能掌握,卻常常在壹些細節上失誤。這些補充規則有時是推行漢字筆順規範的難點甚至是關鍵。
補充規則有:
8後寫右上點:
漢字中壹些帶有右上點的字或部件,壹般後寫右上點。如犬、術、戊、書、發、尤、求、代、械、找等。
9後寫內部點:
內部點是字主形內部的點,壹般後寫。如叉、凡、為、勺、瓦、麗、兔、雨、勢、玉等。但有些字如義( 義)、丹( 丹)、母( 母)、戍(戍)、卵( 卵)、逐( 逐)等例外,必須加以註意。
10先右後左:
壹些特殊的偏旁,如" 、 ",不是先左後右,而是先右後左: ,。含有這些部件的字如陳、陽、陂、郊、都、耶、即、叩等,也是如此。
11先內後外:
"下包上"結構的字,先寫上內,後寫外。如兇( 兇)、氹( 氹)、幽( 幽)、山( 山)、鬯( 鬯)等。
含" 、 "包圍結構的字,壹律先寫右上,後寫 和 。如延( 延)、廷( 廷)、建( 建)、過( 過)、遠( 遠)等。
從" "與"丁 "包圍結構的字與部件筆順較為特殊。既非先內後外,也非先外後內,而是內外交錯進行。" "屬左、下包圍結構,先寫上內,後寫左下。如匹( 匹)、醫( 醫)、匡( 匡)、匾(匾)等。"丁"屬於上、右下包圍結構,先寫上內,後寫右下。如可( 可)。
12先撇後折:
有撇、折組成的部件和字,多數先寫撇,後寫折。如匕、 、 、 、 、 、 、兒、幾、九等。含上面的部件或字的字,如老、旨、句、甸、欠、飯、月、用、同、內、鳳、狐、獾、倪、元、機、旭等都是如此。
但有些部件和字例外,要先寫折後寫撇。如刀( 刀)、力( 力)、乃( 乃)、萬( 萬)、皮( 皮)、女( 女)、方( 方)、虎(虎)、發( 發)等,含上述字或部件的字,也是如此。這些字須特別留心,不能與先撇後折混淆。
13、先豎後橫:
豎筆筆末與橫筆相接時,最後壹個橫筆與豎筆相接時,先豎後橫。如土( 土)、工( 工)、***( ***)等。
橫筆筆首與豎筆相接,先豎後橫。如" (占字頭)"。
長豎與短橫相接,先豎後橫。如" (北字旁)"、" "和" "(非字旁)。含這些部件的字都是如此。
另外壹些特殊的字要記住:醜( 醜)、貫( 貫)、裏( 裏)、垂( 垂)。
以上13條規則是漢字筆順的常見規則,但還不能覆蓋所有規則。其實,較為復雜的漢字的筆順往往是這些規則的綜合運用,如"贏"字就包含先上後下、先左後右、先外後內、先撇後捺、後寫內部點等規則。漢字是復雜的平面文字,每個字都有其獨特的形體特征,掌握了這些規則並不壹定就能正確書寫全部漢字的筆順。這就需要在書寫過程中不斷記憶、琢磨和鉆研,特別是壹些筆順特殊、結構復雜的漢字,尤其要註意。只要不斷地練習和實踐,相信每個漢字的筆順都不難掌握。
漢字筆畫名稱表見下面鏈接:
/ywfj/ywcs/wz/wz02.htm
漢字部首名稱表見下面鏈接:
/ywfj/ywcs/wz/wz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