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大多數人能看懂繁體字卻極少數人能書寫?
其實完全沒見過的繁體字,可以看懂,這是不可能的。別說繁體字,就算簡體字,沒見過的話,也是不會懂的,更別說寫了。但為什麽我們沒學習過繁體字,但卻能看懂呢?我個人的理解是這樣:當年為消滅文盲並讓漢字更簡單易記、易寫,於是創造了簡體字(創造方法有人在回答說了,不述),但壹個不可回避的問題就是,在此之前,所有的書籍都是繁體字的,總不能讓這些些書籍成某些學者的專有吧?於是,在字典中,每壹個簡體字旁邊,都對應有原來的繁體字(如果有),並能查到(無論繁簡體),同時有相應的註釋。如:發 (發)(發),擺(擺、襬)等。而字典,是我們用得最多的工具書,當我們翻字典時,學習簡體字,同時也不知不覺接觸了繁體字,當看到時能認出來,也就不足為奇了。至於寫不出來的原因就更簡單了,就如在某些場合認識壹個對自己無關緊要的人,很久後再見到,人是認得,卻想不起是誰差不多(當然,文字剛好相反,妳想起是誰,卻記不得樣貌)。無關緊要、不常用,見過後也就忘了,忘了並不是不認識,下次見面,還是會認出來的。我個人認為,這就是繁體字大多數人會看繁體字,但不易寫出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