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從標準論來看軟件測試,可以定義為軟件測試就是“驗證(Verification)”和“有效性確認(Validation)”活動構成的整體,即軟件測試 = V&V。
“驗證”是檢驗軟件是否已正確地實現了產品規格書所定義的系統功能和特性。驗證過程提供證據表明軟件相關產品與所有生命周期活動的要求(如正確性、完整性、壹致性、準確性等)相壹致。相當於,以Spec為標準進行軟件測試活動,驗證軟件產品和Spec的壹致性。
“有效性確認”是確認所開發的軟件是否滿足用戶真正需求的活動。相當於,保持對軟件需求定義、設計的懷疑,壹切從客戶出發,理解客戶的需求,發現需求定義和產品設計中的問題。這主要通過各種軟件評審活動來實現。
需要說明的是,軟件測試的對象是產品(包括階段性產品,如市場需求說明書、產品規格說明書、技術設計文檔、數據字典、程序包、用戶文檔等),而質量保證和管理的對象集中在軟件開發的標準、流程和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