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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是什麼時候出現的

我國原來沒有拼音字母,采用直音或反切的方法來給漢字註音。

直音,就是用同音字註明漢字的讀音。

反切,就是用兩個漢字來給另壹個漢字註音,用兩個漢字註出壹個漢字的讀音。是壹種傳統的註音方式,也是中國古代對漢字字音結構的分析。第壹個字為反切上字,表示被切字的聲母;第二個字為反切下字,表示韻母和讀音。

中國人自己的漢語拼音運動是從清朝末年的切音字運動開始的。

鴉片戰爭以後,壹些愛國知識分子提出了教育救國的主張,梁啟超、沈學、盧戇章、王照都壹致指出,漢字的繁難是教育不能普及的原因,因此,掀起了壹場“切音字運動”。

在切音字運動中提出的拼音字母方案是多種多樣、琳瑯滿目的,大致可以歸納為三大系:

① 假名系:模仿日文假名,采用漢字部首作為拼音符號。1892年盧戇章的《壹目了然初階》壹書中提出的“中國切音新字”,1901年王照的“官話合聲字母”等都屬於假名系。

② 速記系:采用速記符號作為拼音符號。1896年到1897年兩年間出版的蔡錫勇的《傳音快字》、沈學的《盛世元音》、王炳耀的《拼音字譜》等書中提出的方案都屬於速記系。

③ 拉丁系:采用拉丁字母作為拼音符號。1906 年朱文熊的《江蘇新字母》、1908年劉孟揚的《中國音標字母》和江亢虎的《通字》、1909 年黃虛白的《拉丁文臆解》等書中提出的方案都屬於拉丁系。

1913年2月,讀音統壹會在北京召開,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審定壹切字的國音發音”和“采定字母”。會議開了三個多月。在這次會議上,審定了6500個漢字的讀音,用各省代表投票的方法確定了“標準國音”;擬定了壹套註音字母,***39個,這套字母采用漢字筆畫式,字母選自古代漢字,音節采用聲母、韻母和聲調的三拼制,對雙拼的反切法進行了改進,其用途僅在於標註漢字讀音,不作為拼音文字。這套註音字母後來減為37個(聲母12個,韻母13個,介母3個,比雙拼切音字的方案中的字母幾乎減少了壹半。

註音字母通過之後,擱置了五年,才於1918年由北洋政府教育部正式公布。1920年,全國各地陸續開辦“國語傳習所”和“暑期國語講習所”,推廣註音字母,全國小學的文言文課壹律改為白話文課,小學教科書都在漢字的生字上用註音字母註音。從1920年到1958年,註音字母在我國使用了近40年的時間。這對於統壹漢字讀音、推廣國語、普及拼音知識起了很大的作用。1930年,上層官員中有人覺得“註音字母”的名稱不好,改稱為“註音符號”,以強調這不是壹種與漢字並行的文字。

1949年中華人民***和國成立後,就馬上著手研制拼音方案。1949年10月成立了民間團體“中國文字改革協會”,協會設立“拼音方案研究委員會”,討論拼音方案采用什麽字母的問題。

1955年10月15日,全國文字改革會議在北京舉行。葉籟士在發言中說:“從1952年到1954年這個期間,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主要進行漢字筆畫式拼音方案的研究工作,經過了三年的摸索,曾經擬定幾種草案,都放在《漢語拼音方案草案初稿》(漢字筆畫式)裏頭”。這次會議上印發給代表們六種拼音方案的草案,有四種是漢字筆畫式的,壹種是拉丁字母式的,壹種是斯拉夫字母式的。會議之後,當時的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吳玉章向毛澤東報告,他說,民族形式方案搞了三年,難以得到大家都滿意的設計,不如采用拉丁字母。毛澤東同意采用拉丁字母,並在中央開會通過。

1955年10月,國務院成立“漢語拼音方案審定委員會”,經過壹年的工作,於1957年10月提出《修正草案》,11月1日由國務院全體會議第60次會議作為新的《漢語拼音方案(草案)》通過,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1958年2月11日,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正式批準《漢語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開始,《漢語拼音方案》作為小學生必修的課程進入全國小學的課堂。《漢語拼音方案》是拼寫規範化普通話的壹套拼音字母和拼寫方式,是中華人民***和國的法定拼音方案。

古代沒有拼音,就使用反切,就是用兩個認識會念的字,取第壹個的聲母,取第二個的韻母,拼合起來就行了.

古代,中國的回族兄弟不學漢字,學習阿拉伯語,但他們用阿拉伯文的字母來拼寫口語(漢語),所以這是中國最早的拼音。

元朝,蒙古統治者用改變了的藏文的字母來拼寫漢語等語言,叫八思巴字。雖然不是專門拼寫漢語的,但是,也算漢語拼音的壹種吧。

明朝,西方傳教士用拉丁字母拼寫漢語,是中國最早的拉丁字拼音。

清末明初,出現了用簡單的古字表現漢語語音的拼音方式。民國年間,政府制定了“註音字母”,就是這個系統的集中表現。現在臺灣依然使用。但是,同時也出現了拉丁字的拼音運動,而且,跟左翼人士的政治運動結合很密切。

***和國成立後,立即由政府制定了“漢語拼音方案”,就是現在使用的這壹套方案。聯合國也承認的。

漢語拼音方案. 1955~1957年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漢語拼音方案委員會研究制訂,1958年2月1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公布,1982年國際標準化組織承認為拼寫漢語的國際標準。

關於漢語拼音方案的決議

(1958年2月1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

第壹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討論了國務院周恩來總理提出的關於漢語拼音方案草案的議案,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吳玉章主任關於當前文字改革和漢語拼音方案的報告,決定:

(壹)批準漢語拼音方案。

(二)原則同意吳玉章主任關於當前文字改革和漢語拼音方案的報告,認為應該繼續簡化漢字,積極推廣普通話;漢語拼音方案作為幫助學習漢字和推廣普通話的工具,應該首先在師範、中、小學校進行教學,積累教學經驗,同時在出版等方面逐步推行,並且在實踐過程中繼續求得方案的進壹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