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首:乛
五筆:BNH
筆畫:2
liǎo
1.明白,知道:明~。壹目~然。 2.完結,結束:完~。~結。 3.在動詞後,與“不”、“得”連用,表示可能或不可能:看不~。辦得~。 4.與“得”、“不得”前後連用,表示異乎尋常或情況嚴重:那還~得!
le
1.放在動詞或形容詞後,表示動作或變化已經完成:寫完~。 2.助詞,用在句子末尾或句中停頓的地方,表示變化,表示出現新的情況:刮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