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與“後”同源(皇後的後,不是簡化的前後的後)。
表示“掌權執法,判案施刑”。
甲骨文中,用蔔、口組成
“蔔”象形權杖,“口”示意號令。通常用作祭祀主持。
甲骨文中,“司”有正反兩種寫法:
後,原指母系氏族的女王,在“權威”、“施令”方面意義相同,但特指最高權力的女王,與壹般的“司”有區別,於是後來有“反司為後”。而甲骨文的“後”用“毓”:
金文確定了司與後的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