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字在《康熙字典》中歸入“上五部”,也就是歸入“上聲五部”,同時又歸入“十五刪”韻部。
在《廣韻》中,“案”字屬於“旱韻”,也就是屬於“上聲二十壹旱”。所以,“案”字在漢語音韻學中屬於“十五刪”韻部。